星期六早上,有老友到公司吹水,佢話如果在2003年SARS期間,沒有放棄資不抵債的資產,今日就發過豬頭,我話如果講返轉頭,就什麼也不用說,而事實上當日可以放棄資不抵債的都是有力人士,包括一些知名投資者,他們見所擁有的資產變成負資產,就將手上資產交給銀行處理,即使銀行容許他們還息不還本亦拒絕,當將資不抵債物業交給銀行之後,仲向其他人表示無債一身輕,我老友當時亦有叫我放棄資不抵債物業,以免泥足深陷,香港已經冇得救。
大家被負資產這個名詞嚇窒,在我來說,只要我有能力守住,一日沒有被銀行收樓,負資產只是一個抽象概念,並不是一個名詞。
究竟負資產是名詞抑或是抽象概念,關鍵就是物業有沒有被銀行沒收變成銀主盤,如果變成銀主盤,負資產並不是一個概念,而實實在在是一個名詞,但如果沒有被銀行沒收物業,負資產有機會變成資產,甚至會令到物業持有人獲利甚豐。
在2003年SARS期間,銀行的負資產不計其數,對稍有能力,而又願意還息不還本的業主,銀行都不會沒收他們的物業,但很多業主見那些物業的市值已經低於債務,放棄是最好辦法,但是他們不知道,物業市值是非常抽象而且變化很快,可以在很短時間內掉頭回升,負資產就會變回資產,而最大問題是那些曾經放棄負資產的業主很難向銀行借錢,當日放棄負資產事小,日後失去樓市上升機會事大,所以,在能力範圍之內,不應主動將自己擁有的物業變成負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