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我寫咁多關於地產文章,很少談及露宿者,是否不關心他們,我話這不是關心與唔關心的問題,而且我如果寫關於露宿者點解會露宿的文章,不但會得罪露宿者,而且會得罪政府,吃力不討好的事,老友話不明白。
現在有很多露宿者本來是擁有自住單位,當日,政府將公屋以非常低廉價格售予租戶,十幾萬就可以擁有一個公屋單位,不用十年,那些公屋單位升值至3,4百萬,在這段時間,不少公屋業主出售他們的自住單位,理由多蘿蘿,最大機會是用大咗,將單位按給財務公司,冇錢還就要俾財務公司收樓,最初仍然有多少積蓄可以租樓住,但愈住愈細,最後要露宿街頭,如果訪問那些露宿者,他們根本不想回答,我唔知道官員是否知道,出售公屋是最差的房屋政策,間接令很多公屋租戶要露宿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