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對我講,朝鮮肥仔金實在太殘忍,將那些從中國回來沒有遵守隔離規定的朝鮮人槍斃。其實,唔遵守隔離措施只是小事一樁,香港經常會發生,就算香港人去到台灣都沒有遵守,唔使搞到槍斃咁大件事。我話見仁見智,香港因為沒有嚴格執行隔離措施懲罰,所以不少人沒有遵守隔離措施,甚至在記者鏡頭面前講不會遵守。我們的官員好嘢,一於借咗聾耳陳隻耳,只是不斷講話有三次機會。既然係咁,就毋須訂下監禁半年,罰款25000的懲罰條款。現在,被隔離的人士知道,就算被捉到都有三次機會,唔走簡直是浪費。三次機會其實是鼓勵,政府可能唔知道。
官員究竟有沒有考慮到,如果被要求家居隔離的人確診,而他們又在確診前四出與親朋戚友晚飯聚會,令到更多人染上新冠肺炎,甚至有人死亡,政府是否對得起那些受害者。唯今之計,就是判一兩單重刑,睇吓有冇人夠膽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