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有5,000個醫護罷了5日工,不少人認為在這抗炎最危急的關頭罷工,其實是有點那個,但憲法給予市民罷工的權利,我們亦無謂多說。其實,醫護罷工的理由是很正確,就是要政府全面封關。我雖然同意,但知道政府做唔到。如果將香港封至滴水不入,那麼糧食日用品又如何進來,後來我發覺封關的意思是不准國內人士來港,而香港人則可以自由出入。我覺得這不是封關,只是堵截其中一個源頭,現在政府推出14天隔離政策,其實比單單堵截國內人來港為佳。不過,這個隔離政策如何執行,真的是大費周章,官員叫入境人士自律。如果唔係,有可能罰款25,000元及監禁半年。大家以為這個刑罰很重,其實並不是,假如閣下是一個放債人執照的持牌人,搬屋又沒有通知有關部門,有可能被罰款10萬及監禁半年。不過 ,我又未聽過有人因此被罰。
對付肺炎採用只堵不圍,效果不會很好。圍的意思是隔離,確認者當然是要用社區隔離,但從內地來港的亦要14日家居隔離。不過,大家都同意家居隔離是很難做到,自律更加是沒有可能。現在政府用抽樣調查,算是沒有辦法中辦法。我相信大家未必知道,肺炎最怕的是區議員,因為區議員是有能力執行家居隔離政策,現在每區都有不少區議員,由灣仔區18人到觀塘區36人。如果某一區要執行家居隔離,各社區區議員就要自行分配工作,按時到需要隔離的人做家訪。如果那些人不在家,就要立刻通知警方,所以,避免肺炎擴散,區議員的責任重大。
有人話我係廢老,講的說話都是廢話。區議員身驕肉貴,怎可能做類似國內街道辦的工作?應該帶領市民激烈反對所屬社區設立隔離營,最好連家居隔離的亦要趕到其他社區,這才是區議員的職責。本來這亦是無可厚非,但可惜今年同路人在區議會大勝,區區都是自己人,順得哥情失嫂意,除非趕去離島。現在設立隔離營事在必行,反對亦只會徒勞無功,何不做好區議員本份,努力監察有需要家居隔離的人。肺炎早日消失,政府就自動不需要徵用民房,這才是區議員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