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示威集會之後,警方公共關係科向港台發出公開信,表示港台未能依事實報導,話警方挑釁集會人士。港台不敢怠慢,台長急急腳話對警方的公開信表示遺憾,港台只是話雙方發生衝突,並未肯定說警方挑釁集會人士。有做傳媒朋友知悉台長的回覆後深表不滿,認為台長說遺憾代表警方誤會港台報導,遺憾代表認錯。最低限度都要學香港政府話譴責,最好做法就是告警方誹謗,待警方答辯,甚至開獨立調查先驅。
港台的身份是很尷尬,全世界只有香港電台不會偏幫政府,甚至與政府作對。我有不少外國朋友對今次社運睇法,他們很多時都應用了港台報導,認為連港台也這樣說,應該是真的假不了。我亦同意朋友建議,港台應該告警方誹謗,這樣才可以證明港台的報導是不偏不倚。如果輕輕以遺憾作為回應,我相信以後前線的新聞工作者會很難做,連台長都唔撐,倒不如以後報導偏幫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