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逃犯移交條例搞到㷫熻熻,就算反對的人士都知道,條例一定會通過。現在只不過盡最後的努力,有很多人話如果沒有港男在台灣殺人事件,未必會出現逃犯移交條例。我認為事件只不過是催化劑,早在加拿大應美國要求,拘捕過境的孟晚舟,我就已經撰文話中港有機會出現逃犯移交條例。因為美加是兩個主權獨立國家,仍然可以任意妄為拘捕其他國家的人。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雖然話是一國兩制,但一國不能互相移交逃犯,兩國反而可以,這是說不通的。
我早在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捕時已經撰文,香港人無論親政府與否,都應該去美國以及加拿大領事館示威,反對他們拘捕以及移交孟晚舟。雖然對結果沒有一點作用,但就是為日後反對逃犯移交條例作出一個伏筆。當日不但沒有人反對,甚至有人贊成美加做法。試問中央政府又怎樣不會要求特區政府通過逃犯移交法案?我講當然冇人相信,甚至有人跟我打賭話政府根本不敢提出逃犯移交條例。現在他們當然不記得,唯一可以做的事就是反對。大多數政治人物都沒都有警察性,不懂得作出長遠部署。這點與生意人有所不同,生意人一定會未雨綢繆,為最壞打算作出準備,就算那些準備功夫是白費,但仍然是值得的。
本來事情還可以解決,但那些政見不同的人立刻向美國求救,東拉西扯之下搵到8個議員支持。其實,他們這樣做可算愈幫愈忙。現在中美貿易戰正在如火如荼,叫美國幫忙即是撳中國死穴,明明可以放一條生路都唔會放,否則就被人話中國跪低。其實,林鄭本來唔理,任由立法會處理逃犯移交條例,但有報章立刻大字標題話林鄭跪低,所以條例一定要通過。否則,就被人話不通過是受到美國壓力,甚至向美國跪低。士可殺不可辱,條例通過是必然的事。究竟是誰搞到今日的局面?大家應該心裡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