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要求政府放寬新樓空置稅,因為在取得入伙紙後一年內要將樓盤內的大型單位沽清是不切實際,政府當然唔會有反應。有老友問地產商要求是否合理,政府會不會放寬豪宅新樓空置稅。我認為地產商的要求非常合理,但政府是不會放寬。
政府官員可能不明白,豪宅新樓與細價新樓是有所不同,細價新樓大多數是以樓花的形式出售,樓花期可能長達30個月。換句話說,地產商有3年半時間賣細價新樓,豪宅就不同,大多數要有入伙紙後才有機會出售。因為買豪宅的人很少會買樓花,他們不但要實地觀察,甚至會請風水師來驗證。地產商的買樓時間最多只得一年,是絕對唔夠。所以,地產商才那麼著緊叫政府放寬豪宅新樓空置稅,政府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
我估計政府是不會理會地產商要求。首先是很難界定豪宅定義,有地產商話應該以地域為界。山頂,港島南區當然是豪宅區,就算只得10平方米都是豪宅,亦有地產商話應該以樓價面積來決定,超過100平方米才算是豪宅,事必順得哥情失嫂意。所以,政府是不會放寬豪宅新樓空置稅,地產商為求自保,必定會減少豪宅建樓量。供應減少,豪宅樓價一定會有上升動力。如果需求量突然增加,豪宅就會急升,政府的新樓空置稅本來是壓抑樓價,但反而令豪宅樓價有上升動力,政府應該仍未想到有這個結果。不過,豪宅樓價上升又不會影響民生,反而會令庫房得益,政府只要花多些心基開拓土地給大眾市民使用,已經是一個非常好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