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請我做一個以三國演義為題材的講座,然後再問我在三國演義中那一句是金句,是不是曹操經常說的「英雄所見略同」,抑或是孔明在出師表的「不宜妄自菲薄」,我認為都不是,應該是羅貫中在三國演義的出場白,話說天下大勢「久分必合,合久必分」,老友無異議,但又怎樣引用到商業行為,其實,例子多不勝數,不過要搵一些特別一些,太平淡就沒有什麼意思。
在香港,最失敗的物業投資者一定是買劏場的小投資者,他們被游說買劏場的時候,物業代理不會說是劏場,他們會說是劏舖,但又不能說他們講大話,因為任何劏場都會有一個地面入口,有地面入口就是舖位,所以,物業代理很容易就能夠推銷那些劏舖,甚至令到有買家賣樓買劏舖,不能不服物業代理口才,而劏場業主又提供兩年5%年回報,這又是另一高招,兩年5%年回報即是九折發售,吸引很多,但買劏舖的人不知道,租金回報保證即是投資回報不保證,當買劏舖的人發覺的時候,一切已經太遲。
回報期完結之後,劏舖業主才會發覺,那些劏舖根本很難租出,空置的舖位愈來愈多,如果租出去的話,莫講話有5%年回報,0.5%都沒有,幾年後,當劏場的空置單位達到九成幾,就會有物業代理游說小業主以低價出售或者合併的形式出租,如果小業主以低價出售,過了一段唔知幾耐長時間,劏場又會合併為一,而新業主又會重新劏場,如果是合併出租,在租約完結之後,那些小業主又會各持己見,有業主認為自己所持有的舖位位置比較重要,另一些業主則認為他們在傾談新租約時出了不少心機,堅持要多收一些租金,最後不但不歡而散,並且一拍兩散,無論出現上述任何一個情況,都印證了劏場大勢,就是久劏必合,合久必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