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個農曆新年假期,最哄動的軟性新聞就是某位據聞從上海來的女士,贏了賭場一億六千多萬,而且是坐在中場席賭錢,風頭一時無量,友人知我從澳門長大,而且受過賭場訓練,問我點解賭場唔制止那位上海女士,任由她耀武揚威,這有損賭場威信,我反問什麼是賭場威信,老友當然唔知道,賭場威信就是信譽,最佳信贏譽就是俾賭客贏錢,兼可以攞走,絕對唔會制止贏錢賭客賭錢,更加唔會好似電影所描述,在後巷搶返輸去的金錢,其實,所有贏錢的賭客都是某位女士,就是「媒」,吸引更多賭客去賭錢,今次,那位女士只不過贏了一億六千萬,已經那麼震動,其實,輸十億以上的大不乏人,賭場絕對不會以此耀武揚威,否則,就不會有人入賭場賭錢。
那位女士還有一個嗜好,就是將贏得的金錢買樓,很多人話佢很傻,其實,買樓是代表她準備撤退,雖然,以往傅老榕三奶話,唔怕贏錢賭客買屋,唔怕買玉,最怕是煲豬肉,即是最怕贏錢賭客花錢,因為他們所花的錢,其實是賭場的錢,買屋買玉,只不過是暫時替賭場保管,不過,現在與過往不同,買屋亦是最正確做法,不但樓宇可以保值,要變現亦不會太容易,如果為了賭錢而要賣樓,就算買樓的錢是贏回來,那些業主一定會三思,所以,我認為那位女士的做法是正確,有運的時候就要贏到盡,輸錢的時候就立刻走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贏谷輸縮,但如果不將現金變成實物,大量現金在手,又如何縮,最後,所有現金又回歸賭場,因為,在賭場必輸榜之中排第一位就是磨穿席,即是唔願意離開的人,抽水都會被賭場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