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特首推出SSD的時候,據聞地產界人士曾經打算司法覆核,因為SSD嚴重損害基本法付予香港五十年不變的權利,如果司法覆核得不到結果,甚至可以要求人大釋法,可惜,無論是地產商或者物業代理界都輕輕放過這個權利,導致政府出招不斷,做成今日成交量稀疏,物業代理界人士叫苦連天,其實,他們是有多少是自食惡果,如果當日,大家同心協力,申請司法覆核,今日的結果有可能絕不一樣,至於點解唔申請司法覆核,很簡單,只為一個「錢」字,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富不與官爭,同政府打官司,多多錢都唔夠,除非能夠申請到法援,用政府的錢同政府打官司又當別論,不過,唔使問阿貴,無論是地產商及物業代理申請,一定不會獲得批核,結果就是,辣招蹂躪香港地產界。
已退休的終審法官列顯倫指責港人濫用司法程序,並以港珠澳大橋為例,一位老婆婆申請司法覆核,最後政府勝訴,但工程已被拖延,要多用88億,但大法官可能忘記,那位婆婆是用法援申請司法覆核,我認為批核法援的人才是罪魁禍首,那位婆婆及背後的政治人物,當初申請法援的時候都只不過是抱著姑且一試心態,如果不獲得批核,他們一定不敢申請司法覆核,但已經可以向支持他們的人交代,結果是出乎意料之外,竟然獲得批核,既然政府願意俾錢,就不食白不食,一於有咁大搞咁大,又可以收取昂貴律師費,曾特首政府間接為反對政府政黨輸送了不少捐獻,政黨有本錢,更加可以從各方面攻擊政府,好彩CY上任之後,將這個陋習糾正,否則,到今天仍然有不少政府政策等待司法覆核,大法官既然提出司法覆核被濫用這個論據,何不直接了當問,當時是誰批核那些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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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施生建議政府取消公司買如2000萬以上豪宅額外印花稅,唔知博士覺得勝算幾何?竊以為適當放寬換樓鏈上端確實有必要,e.g提高按揭成數,而公司又確實有投資物業(通常非民生細價樓)的正常需求。有時候覺得很看不懂今屆政府,到底在做什麼,想做什麼!
To 薯片兄
為了打擊洗黑錢而影響正常商業運作好像又不是那麼好,雖然我理解689寧濫勿缺也要貫徹大大的方針。沒有辦法從其他途徑區分公司正常投資和洗黑錢嗎?而且如果真真是洗黑錢,莫說15%,30%都照比
減不減辣也是一樣的,好多有換樓需求的池魚!其實我個人,很懷疑689的真實用意,1200人選舉,誰才是乳酪繼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