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公屋開支 莫只打儲備主意
欄名:經濟社評
港府昨宣布將270億元財政儲備投資收益,撥作房屋儲備基金。興建公營房屋財政缺口達數千億元,注資行動料陸續有來,勢擠壓其他民生開支。港府應設法分擔,莫只打儲備主意。
公帑撥房屋基金 勢減回饋市民
港府在周二公布長遠房屋策略,定下未來十年興建公營房屋29萬伙的目標後,財政司司長昨宣布成立房屋儲備基金,將今年270億元的財政儲備投資收益全數撥入,以應付建屋開支,港府更大打開口牌,指注資行動應不止一次。類似的大規模注資行動,相信在未來幾年陸續有來。
此因按港府的建屋藍圖,即未來十年建20萬伙公屋、9萬伙居屋,財政缺口極龐大。按目前每伙公營房屋建築成本近100萬元計,要完成十年建屋目標或需近3,000億元的天量資金。惟房委會財政結餘僅約680億元,並以每年約130億元的速度減少,以應付建屋開支與補貼公屋租戶,若要完成規模更大的長遠房策宏圖,港府作巨額注資已無可避免。
公眾最關注的是,港府將大筆資金撥入房屋儲備基金,會否影響其他民生以至還富於民的措施?事實上,港府上個財政年度的盈餘僅約120億元,今個財年的盈餘更恐跌至91億元,現將270億元注入房屋儲備基金,盈餘恐會變成赤字,港府未來考慮再推利民紓困與退稅等派糖措施時,勢不會如過去「手鬆」。
事實上,公眾亦深知解決房屋問題既要土地,亦要資金,惟此負擔沉重,港府實有責設法分擔責任,莫只圖打財政儲備與納稅人的主意,港府應作兩方面檢討。
其一,檢討公營房屋營運。港府建屋遇上重大財政挑戰,更應謹守財政紀律,日後對公屋是否凍結租金增幅、又或是否寬免公屋租金時,應更量力而為,根據財政狀況「睇餸食飯」。當局更應嚴格執行公屋富戶政策,確保收入有明顯改善的公屋租戶繳交合理租金,紓房委會財政重壓。
其二,檢討公屋居屋比例。港府建屋大計部分是興建出租公屋,難以回籠資金,港府應考慮提高興建居屋的比例,並撥更多予綠表申請者,既透過增加出售居屋,至少可收回成本,減建屋財政壓力;亦助有能力的公屋租戶圓置業夢,更可騰空公屋單位予低下階層上樓。
房委嚴控開支 公屋應實而不華
房屋儲備金是納稅人血汗錢,港府必須確保用得其所,房委會更莫因有此「大水喉」而輕忽,須更嚴格控制各種開支、興建公屋力求實而不華,巨額公帑才能更好地扶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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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係小弟愚見:
現在房委會每月收回的租金,在現金流睇應該唔能夠找當月的維修、管理費、差餉及地租。
因為政府周圍都搵唔倒地起公屋,因此嗰啲得幾萬呎,仲要位處山邊的土地,都被徵收作起公屋用途,加上嗰班「政棍萎員」假仁假義開大水喉買基層票,起到啲公屋拍得住私楼,咁有9歲智商的小學生都知,呢D公屋均呎建築費唔貴有鬼!
而政棍為保票倉,每次公屋加租例必反對,又保發大達的公屋居民長期霸佔間屋,咁房委會唔大出血就出奇!
為今之計政府只能用我講到口臭的「分期補地價」方式,才能止「咳」,實施小弟呢個方案。
1 正苦可收回建築成本,咁政府才能以戰養戰,長玩長有。
2 建築費長線睇,根本升硬,因此買呢D楼既小業主,最少保本機會十分大。
3 雖然「小業主」不能全資擁有物業,但我提議政府應該俾人將單位出租,那麼小業主便不會被間屋困死,令佢在選擇轉職、子女升學等問題有迴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