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指,恆大主席被判無期徒刑,我有一個老友,一向都以識得許老闆為榮,並且買了不少恆大債券,當時做法很簡單,就是加按自己物業,只需要付利息2%,恆大債券有8%收入,老友仲話,搶都唔可以搶咁多錢。
唔知幾時,又唔知點解,恆大債券清零,老友買債券的錢是用物業加按得來,恆大債券清零之後,老友物業的借貸比率已經唔及格,點知屋漏兼逢夜雨,樓價下跌,老友被銀行call loan,物業又賣唔走變成銀主盤,被銀行低價出售,十幾億身家剩返兩三千萬,聽到許主席判無期徒刑,感覺非常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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