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有一件事很諷刺,他自己想買樓,雖然只借四成,但銀行基於佢冇辦法證明有穩定收入,根本睇都唔睇,反而他的伙記買樓,銀行不但做高成數,低利息定息按揭,做送回贈1%以上,理由是他的伙記每個月有薪水,代表有穩定收入,老友覺得很奇怪,老闆都冇穩定收入,伙記又點會有。
老實說,我都覺得有多少唔妥,但銀行又做得冇錯,老闆做生意,點可以講一定賺,咁即是冇穩定收入,但伙記
打份工,每個月出糧,點計都可以話有穩定收入,如果每個月的薪水都唔算穩定收入,真係唔知乜嘢才算,不過,這個現象是有多少危險,打工仔一旦失去份工,都唔知點樣面對銀行call lo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