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時有人問我金主與銀主的分別,但是他們有一錯覺,認為金主權力是大過銀主,其實是搞錯,以地產行業來說,金主就是借錢俾人買樓的個體或者企業,好似銀行借錢俾人買樓,銀行就是金主,銀行雖然是金主,但冇權處理那些樓宇,包括買賣與出租,業主可以隨時將物業賣或租俾其他人,不過,就要事先得到銀行同意,否則,業主以低價出售或者出租,銀行就會受到損失,所以,一份未經銀行同意的租約是不合法,至於業主出售已按物業,在簽署買賣合約事是不需要通知銀行,如果在成交時未能還清貸款,不但銀行是不會放行,業主甚至會惹上官非。
倘若業主不按時還款,銀行便會沒收那些物業,經過一定法律程序,銀行由金主變成銀主,可以以銀主身份將物業出售,原業主是冇權干涉,不過,一般來說,銀行在出售銀主盤之前,都會問原業主有冇能力清還物業欠款,
確認債仔冇力還款才會出售那些物業,如果不在出售之前問過債仔,但不一定需要債主同意,只要問一問便可以,賣走之後樓價急升,銀行可能會被債仔反噬,要求賠償,但無論如何,銀主權力是大過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