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有急事搵我,不過唔係問我借錢,叫我放心,神神祕祕,都唔知有乜事。
老友話自己除了有私人住宅之外,仲有一個公屋單位俾親戚住,現在政府雷厲風行,決心打擊公屋租戶不能擁有私樓,違例者不但要交回公屋,仲要坐監,交回公屋絕對冇問題,已經預咗,但如果要坐監,就很大件事。
老友話有很多人叫佢現在立刻將私樓賣走,只留低公屋,咁樣做或者唔違規,我話千祈唔好,因為私樓有在田土廳登記,就算立刻賣走都唔能夠改變曾經擁有這個事實,政府追究起上嚟,同樣會沒收公屋,到時候公屋冇,私樓又冇,仲可能要坐監,由於這是有計劃欺騙政府,判刑可能比那些同時有公屋收及有私樓的人為重,因為那些人可以狡辯他們是因為不了解,無意同時擁有公屋及私樓。
我問老友明知租用公屋以及擁有私樓是犯法,點解唔一早交返間公屋,原來老友亦打算交返間公屋,不過有人同佢講,佢可以買私樓是因為間公屋風水好,點解要交返間公屋俾政府,就算被政府查到有私樓,到時才交回公屋還未遲,況且在香港做官的大多數宅心仁厚,唔會強逼公屋租戶交返間公屋,每年最多搵幾個人交下差,又唔會有人投訴,而輪候的人又唔知有咁多人有公屋又有私樓,而那些霸住公屋的人一定會對官員歌功頌德,反之,現在政府要收回公屋兼坐監,有關官員一定會俾既得利益者咒罵祖宗十八代,不過,慈不掌兵,善不為官才是大道理。
現在最簡單而又最有效方法就是立刻將公屋交返俾政府,希望政府唔會追究,而政府控告那些擁有私樓的公屋租戶,最終目的是希望他們交返間公屋,既然已經達到目的,政府亦不會趕盡殺絕,要那些主動交回公屋的人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