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問我,如果被銀行call loan,而自己又冇能力清還,而抵押品又足夠,是否應該躺平,任由銀行沒收抵押品,估計銀行只會沒收抵押品,唔敢出售,待樓價回升,銀行自然會解封,這是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而事實上有不少投資者是這樣做,而銀行很少作出進一步行動。
欠銀行錢,如果沒有抵押品,躺平的確是最好解決辦法,但如果有抵押品,而抵押品價值又大幅高於貸款金額,躺平是最差的辦法,最後可能導致輸了聲名,又輸了錢,欠債人躺平之後,又唔還錢又唔還息,銀行必然以低價出售已沒收的抵押品,在出售之後,十之八九仲有餘款退回給躺平的債仔,他們會發覺,抵押的物業如果由自己出售,價錢會好得多,由銀行出售,無形中令到自己的損失加大,即是搵自己老襯。
債仔躺平之前有一個步驟可以做,就是債務重組,債仔要認清一個事實,唔會有銀行借錢俾債仔還債,所謂債務重組,只不過為債仔爭取多些賣樓的時間,而又唔會令債務惡化,債仔最低限度都要還息,應付本金延後一段時間清還,銀行只要債務不再惡化,或者有得商量,但如果躺平,銀行就會公事公辦,將躺平債仔的抵押物業沒收後再出售,債仔就唔可以怪銀行。
有人認為,現在躺平的投資者實在太多,正是法不責眾,銀行不會如此無情,低價出售躺平債仔抵押物業,甚至會主動提出一些解決辦法,例如將未清還利息資本化,令到債仔沒有過期不還的利息,老實說,會計制度上是可行,但銀行未必會咁樣做,因為只是將現在問題延後,而且債務增加,萬一抵押品價值下降,資不抵債,債仔躺平,銀行便會有所損失,這個風險銀行家唔會孭,況且今日追數並不是當日放貸的人,所以,與銀行對話是最好解決辦法,千祈唔好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