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在去年初樓市反彈時將自住單位賣走,如果現在賣,最少賣平一成,賣了樓之後租了一個比以前更好的單位,仲有不少錢做定存,生活更豐滿。但老友唔知點解,他在香港讀大學的兒子在賣樓之後很少回家,去年住宿舍,今年寧願打游擊都唔返屋企,老友自問對兒子很好,點解現在搞到咁彊。
很多將自住單位賣走的人都忽略了一件事,其實那個單位不是全部屬於父母,子女也有份,賣走之前應該與子女商量,得到同意之後才賣,咁樣做父母子女關係才可以保持,否則,父母失驚無神賣了層樓,對子女的打擊是很大。
有人話,層樓是父母搵返嚟,點解賣樓要同子女講,唔通子女擔心以後冇身家分,老實說,又唔好講到子女咁市儈,如果父母有一個自住單位,有多少積蓄,甚至必要時可以做逆按揭,到父母晚年時生活都不用擔心,假如父母將自住單位賣走,最初的時候買樓所得做定存的確夠交租及有剩餘,但租金會上升,定存會愈來愈少,到最後唯有愈租愈細,甚至在退休,冇收入的時候搬去與子女同住,這才是子女擔心的地方,因為到那時候,子女亦有子女,唔想父母與他們一起住,如果父母有樓,過時過節,大家見吓面,關係才可以保持,所以,現在賣樓的父母,在賣樓之前應該同子女商量一下,否則,很容易唔見咗個仔/女。
很多人以為賣了樓很容易買得返,其實是一個錯覺,很多時不但買不到適合自己單位,而且現在搵銀行做按揭亦唔係咁容易,如果政府取消所有辣招,甚至將印花稅減半,買樓的人一定會大增,甚至包括內地外地來港的專才,當樓價回升,買樓就會更加困難,有子女的業主要賣樓,宜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