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買樓已經是幾十年前,當時向一間小型發展商買,我差不多放工之前去到買樓,售樓部的職員叫我如果有心買樓,明天一早去到售樓部,可能會有驚喜,我第二日早上未開門已經去到售樓部,亦好順利買到那個單位,至於是甚麼驚喜,就是以75折買到,因為地產商決定減價促銷貨尾。
如果事情今日發生,我不可以用75折買到樓,因為會影響以前已經買了樓的人,但我會得到高額回贈,結果都是一樣,但唔會令以前沒有得到高額回贈的人不滿,是地產商促銷手法,亦是無可厚非。
近日有不少成交均大字標題,業主持貨幾年仍然要蝕讓,其實蝕讓絕不出奇,不過記者在報道前先要求證一下,那些業主可能在買樓時得到高額回贈,如果計埋回贈,那些業主可能有不俗利潤,不過香港記者唔係好鍾意報道有錢賺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