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C是生意人,知道殺人的生意有人做,蝕本的生意冇人做,點解會撰文叫地產商蝕本賣樓,令到所有地產商不滿意,認為老C做地產代理生意,冇理由為了自己有生意而叫地產商蝕本賣樓。老C再撰文解釋,他雖然是做地產代理生意,但以個人身份睇淡樓市,叫地產商蝕本賣樓亦是一番好意,今日唔賣明日可能蝕得更多。不過,倘若地產商真的是蝕本賣樓,在通關之後,購買力湧至,樓價不跌反升,老C又如何面對地產商,我覺得老C唔撰文仲好,無謂得罪伙記的衣食父母,千祈唔好以為自己出糧畀伙記,攞真金白銀出糧的是地產商。
是否賣樓甚至是蝕本賣樓,是有一條物質不變定律,就是業主實力不足,欠債太多,唔賣樓隨時會變成負資產者,就有機會蝕本賣樓,不過都只是機會,不少負資產者只要按時供款,銀行都不會迫他們蝕本賣樓。如果講實力,香港地產商如果認第二,冇人敢認第一,如果地產商蝕本賣樓,是否能夠賣到一個好成績是其次,但就會俾到一個負面訊息給所有業主,連地產商都睇淡,樓市一定會大冧,唔賣樓就笨,如果太多小業主有這個心態,樓市唔大冧就出奇。嚴格來說,地產商蝕本賣樓是損人不利己,我相信地產商從不考慮蝕本賣樓,賺少一些或者會有可能,老C想多了。
在二手樓市場的情況也是一樣,現在劈價賣樓的業主大多數只得一個自住單位,由於按揭成數太高,如果樓市繼續下調,他們很容易會變負資產者,賣樓亦無可厚非,但持有超過一個單位的業主,按揭成數限定在四成以內,以這個借貸比率,銀行根本沒有風險,冇風險當然不會迫業主賣樓,所以,大家在市場不時見到將唯一自住單位賣走的業主,很少見持有幾個單位的業主都要劈價賣樓,既然小業主都不用劈價,大地產商又點需要蝕本賣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