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件事,要做和事佬,兩個老友夾份買了一個1000萬單位收租,一個出510萬,另一個出490萬,收了幾年租,每人分得51萬與49萬,現在那個單位市值2000萬,佔51%的老友打算賈埋另外的49%,作價980萬,本來很合理,但那個單位現在有人以一億收購,所以,佔49%股份的老友要求4900萬,佔51%的老友大呼不值,仲話要開記者會公開事件。
我成日話最好唔好夾份做生意,老友都反目,老實說,最簡單方法,就是打算出價買埋對方49%股份的老友要出一個雙向價,即是對方可以用1020萬買了他的股份,如果沒有雙向價,代表佔51%股份的老友打算食了對方,或者大家同意賣俾收購的公司,佔51%股份的老友唔同意,認為我幫了對方,真的是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