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有客人到公司簽合約,講起東寶,客人話政府不近人情,如果是新加坡政府就唔會,我話客人太唔了解新架坡政府,如果東寶在新加坡,三十年落嚟,最少搬了十次,而東寶可以租用同一個公用地點營業三十年,香港政府是太有人情味,老實說,以東寶班府及客路,唔好講租一個更大更方便地方,甚至自置物業搞埋上市都可以,被政府迫遷只不過是天將降大任於斯人。
在新加坡食物中心營業店舖,每三幾年就會因為食物中心重建或者翻新而被迫遷,在完成之後,就算那些店舖能夠重回中心開業,但大多數不能租回以前的單位,新加坡當局會將店舖重新規劃,務求每一個租客都能夠享用位置較佳的地點,老實說,我同意新架坡政府做法,這才是有效地平均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