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友話有評論員指出,在國內提早還款要罰息是神邏輯,究竟寫評論文章的人知唔知道,在香港借錢買樓,如果提早還款是要罰息,在外國則有一項條款,就是借錢買樓之後五年或者十年,提早還款是免罰息。因為銀行都要成本,唔係你話幾時還就幾時還,全世界都是這樣的,但評論員話國內提早還款要罰息是惡搞行為,似乎陷國內銀行於不義。
老實說,有很多寫樓市評論文章的人只識得講樓市升跌,當中的細節就不甚了解,甚至未買過樓,如此文章又得到一般市民接受,我真的是無話可說,至於有冇辦法提早還錢不用罰息,辦法是有的,仲係一文一武,我有時間再講,今晚約了有錢佬食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