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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產代理代表佢自己 2010-09-22 19:42:22
七十二行中,行行出狀元,地產行業出古惑仔女。神是佢,鬼又是佢,講來講去,講到雀仔從樹上講左落地,一不小心就信錯左佢,搞到自己洗濕左個頭,跌左落水。
2. 事實與偏見 2010-09-22 19:58:18

一直以來,代理是被人誤解的,香港的二手樓市埸是全世界最成熟的市場,其透明度之高是全球數一數二的.

市民是在深思熟慮的情況之下買樓,二手樓平均要看過二至三次後,再問過幾間銀行後才會作出決定購買,一般買家買一層二手樓需時約半年左右,地產經紀經常白做功夫食白果.並非容易促成交易的.(當然,一手樓是例行的)

3. 買家 2010-09-22 21:06:09
對作者的見解本人不是完全認同,本人有一經驗,在編寫臨約時,某一Tuen Mun 利X閣女經紀表面專業,但經賣方律師番看臨約時,道出條款對賣方不利,她則用她的專業是地產行業,而不是合約編寫作借口,來解釋自己的不是,賣方知道條款對自己不利,當然想買方無條件作出修改,這女經紀便想用一些不負責任的游說,但她一點都沒有道出如更改條文買方可產生的問題....this case i am not to mention buyer or seller without the responsibility, i just want to mention really need something to monitor the agents!!
4. 事實與偏見 2010-09-22 21:40:51

大家要知道,地產代理並非律師,他們的責任是幫助買賣雙方順利完成交易,用最大努力做到公平公正,至於樓宇法律問題,買家當然要請教律師.

但是作為地產代理,他們的角色是很難討好雙方的,當一個買賣完成後,如果市道持續向好,樓價再上升,業主就會埋怨賣得便宜,假如市道向下,樓價下跌,買家又會埋怨買得貴,真是左右做人難.

就是因為這些原因,代理經常收不足佣金,還經常讓客戶投訴,以中小型代理公司最常見,他們因為要息事寧人,也害怕讓監管局除牌,唯有忍氣吞聲,這情況在行內是很普通的.

5. 買家 2010-09-22 23:18:47
事實與偏見先生你好,如果你是上述情況的買家,你會怎樣去處理?又或者你不相信這樣的地產代理是存在?但我想告訴你我作為買家,只想依正常情況去完成交易,有了這出色的經紀,我的交易變得充滿未知數,難道這是他們"幫助買賣雙方順利完成交易"的方法,望見諒,事見真的使我困擾...
6. 事實與偏見 2010-09-23 01:49:14

買家先生,你的遭遇本人深表同情,但是你必須明白,如果你的地產代理是代表雙方面的話,那他就只是一個中間人而已,因此他也要照顧賣家的利益.

從你的個案裡說,既然賣家詢問了律師,那你也應該查詢一下你的律師,然後才簽約,如你是在清楚合約內容的情況下簽的話,那你以後就怪不了誰了.

因為地產代理只是經紀,他的責任是快點讓你們簽約成交,以免拖延時間產生變化,過程中他們也很辛苦的,所以誰容易講誰肯讓步,他們就找誰講多一些,成交價就是市價,雙方同意的就算是公平,至於以後的升跌和變化,代理是不會也不用負責的.

7. 過來人 2010-09-23 10:28:08
地產代理收兩邊佣,經常都係睇下邊個易呃就呃邊個
8. Interesting 2010-09-23 10:41:50

With all due respect, I can not agree.

It is really a very bad argument that because there are more than 30,000 estate agents the Hong Kong people need to pay hefty fees to the agents. 

What if 100,000 people join the this "profession"? Buyers and Sellers need to pay 3% to the agent respectively?

If that is no easy money, why there are so many estate agent? 

At the very least, it is time to introduce competition by waiving the fixed rates for estate agency.

9. 買家 2010-09-23 12:15:25

我想交代下列事項:

1) 我的是單方代理,即是說我有我的,這'出色'的只代表賣方;

2) 問題不在成交價錢的多少,而是賣方代表當資詢律師意見後,認為條文使賣方要負責大廈的公用維修,這不是賣方原意(P.S.不是賣方原意但合約是單邊賣方地產所寫的),大訂日後要求我無條件更改這不利自己的條文,否則不肯簽正式合約...

3)賣方代理可以說是只須向賣方交代,但作為專業的從業員他真的只須交代這是很正常的情況,但一點沒有道出我一但更改條文既會失去追回大廈的維修的費用外,又會delay my mortage application...事後我從銀行職員得知...as i applicate 90% via MC

我最後當然一切都唔肯改,等律師代為handle, 事實與偏見先生我又想針對這事件聽聽你的高見

10. 事實與偏見 2010-09-23 23:37:22

買家先生:你好!   有關你買樓一事,既然那位地產代理是代表單方,即代表賣方的話,那自然是會幫賣方說話多一點,這你不能太責怪他,無論他有多專業,他也是有偏心的,因為賣方會給他佣金.

偏心跟專業是兩回事,專業的代理是不可欺騙客戶的,這件事看不到有欺騙的成份在裡面.但是如果賣方給他佣金,那他是有權利去幫賣方講話多一些的,就像賣樓時,他也可努力幫他賣高價一樣.

本人不是偏幫地產代理,反正你們的合約都上了律師樓,賣方要更改條款一定要經過你的同意,那你大可跟你的律師商量,認為合理才簽約,至於那個代理,他根本不能左右你的決定,你又何必太介意呢?

11. 洋代理 2010-09-24 00:20:24
本地地產代理距離專業還差很遠 (食價、誤導、企街拉客、代客開票等等),一點也不可以放鬆!
12. 公道 2010-09-24 04:15:44

肯定地講,全世界只有香港地產代理的監管是最嚴的,這裡有地產代理監管局,好多市民不明白,其條例是全世界最嚴厲的.

以一個成交量這麼多的城市,在二手市場內,按比例說,其透明度是最高的,其食價[不同炒樓]及欺騙是最少的,市民要求最快捷的服務,質素便沒有最佳保證,但是香港地產代理的佣金是偏低的,因此要求自然不能最高.

本人說的是二手市場,大家比較一下大陸,澳門和台灣等地方就知道了.

13. 代理之友 2010-09-24 05:27:52

大多數的人是人云亦云,並不知道地產代理實際情況,對他們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對二手樓代理.

對的,在大陸賣二手樓是兩個價格,一個報給政府,一個報給銀行,公開在逃稅和食價,買賣過大陸樓的人應知道的.還有澳門更可以先找到買家出高價後,代理才去向業主平價買進,再賣給買家,公開合法食價.

香港代理連買樓不表明身份都是犯法,經常出高價買樓業主都不肯賣,還能談得上食價?如像大陸或澳門那樣做的話,香港代理是要座牢的!

14. 洋代理 2010-09-24 10:01:04
阿婆投訴被代理騙賤價賣樓
2009年7月31日
罹患神經衰弱多年的77歲獨居鄭婆婆,需要長期到私家診所覆診,故早前打算放售位於佐敦的物業,以支付醫藥費。6月2日,鄭婆婆走到鄰近的地產公司詢問其物業是否值100萬,怎料該地產公司兩小時內將其物業以100萬元放售,同日並帶鄭婆婆到律師樓簽署臨時買賣合約,10日後再簽署另一份正式合約。

鄭婆婆其後向鄰居道別,有鄰居指其物業同層另一單位售價160萬,懷疑鄭婆婆被騙,遂向社民連求助。社民連聯同防止虐待長者協會查看鄭婆婆簽署的臨時買賣合約後發現,地產代理嚴佩×與買家嚴沛×的名字極相似,懷疑二人有特殊關係,聯同詐騙。
15. 洋代理 2010-09-24 10:15:58
代理賺佣食價遭索償
(東方) 2010年3月31日
荃灣地舖業主經物業代理行售出舖位,該業主 (下稱原訴)昨入稟高院指,成交後始發現,代理行股東邊向原訴壓價,邊私下覓得租客為舖位「增值」,再安排親戚及員工成立新公司扮作外人向原訴購入舖位,並同時暗將舖位高價轉售他人,賺佣兼食價約468萬元。原訴現向該代理行及其股東等人索償。

原訴為滙成創建;答辯人為智富物業顧問、兩智富股東張漢權及謝力、Join Forces Development Ltd.(跟原訴簽約的買家)、楊穎琛(張的親戚、智富員工、兼Join Forces股東)。

搵自己人扮買家

涉案舖位為荃灣沙咀道眾安大廈3號地舖B,原訴去年三月委智富放售,屬意售價3,080萬元。同年七月中智富稱有買家出價2,050萬元,但只肯付30萬元初訂(約樓價1.46%,一般是3%-5%)。原訴以為智富已盡力,且在智富催促下,就在七月十五日按上述條件跟買家Join Forces簽立臨約,並在十月中成交。

原訴成交後發現,原來「買家」Join Forces是在簽立臨約後6天才成立,該「買家」的董事職員等,都是智富股東的親戚及員工。「買家」為掩飾身份,並特意使用本票及律師行支票,而非一般私人支票,來繳付訂金。

壓價轉售後大賺

智富甚至在原訴未簽臨約賣舖前,就已私下安排Join Forces作「業主」將舖位出租,為舖位市價「增值」。Join Forces在簽立臨約後,即以確認人身份將物業以2,500萬元高價轉售他人,並安排跟原訴同一日成交。

原訴人:滙成創建

答辯人:張漢權、謝力、楊穎琛、智富物業顧問、Join Forces Development Ltd.

傳訊令編號:HCA451/2010
16. buyer and seller 2010-09-24 10:28:10
don't trust property agents, that's my experience.
17. 小婦人 2010-09-24 12:05:46

‘買家’的買賣遭遇, 問題應該出在賣家的身上。因臨時買方合約一經簽署,即代表雙方已經理解和明白合約内的所有條款和内容。同時,買家是基於賣家的offer才決定買賣意向的, 因此買家應該從賣家違約方面動手。

18. 公道 2010-09-24 14:12:28

欺騙個案在香港經常發生,按比例其他行業相對來說是更多的.

所有的投訴或檢控是以判決結果為依歸,不能光從有人投訴就說他人是有罪,這樣太單方面了.

從整體犯案個案看來,代理界算是較少了的!

19. Sam 2010-09-24 15:58:36

買賣雙方為利益

代理為搵食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自己唔小心 邊個幫到你

 

20. 代理之友 2010-09-24 17:42:47

支持"公道"所說,香港天天都有人在控訴,香港的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是犯法行為,代理也不可逃避.

所有案例要以正式定罪才可以作實,因為很多個案是冤枉的.

大家不要都變姓賴,現今公平社會,透明度這麼高,誰騙得了誰,買賣都是你情我願,簽約買賣之前應考慮清楚,不能過後因樓價升了或跌了,心有不甘就賴三賴四.

 

21. 小吉 2010-09-24 19:16:47
代理之友,相信你是代理的朋友,說話自然會偏幫他們,我認為要听听多些人的意見才是正確,坦白講,代理在別人的心目中地位是較低的,做得這一行,當然要食得咸魚抵得渴.不能只怪人偏見.要改變市民心目中的印象,必須做多些好事,例如參加多啲慈善活動等等.
22. 洋代理 2010-09-24 22:22:32
在外國,地產代理是一門受人尊敬的行業,因為代理行事方式具有極高透明度,議價過程亦非常公開,令買賣雙方盡量瞭解市場狀況,突顯代理的專業和技能。反觀本地,卻以遮遮掩掩為能事,兩頭瞞為必然。
23. 代理之友 2010-09-24 23:45:34

外國實行單邊代理,顧客與代理之間較少有利益衝突,但是客戶給的佣金一般在3%或以上,反觀香港,客戶給的佣金一般在0.5-1%之間,那麼服務自然不能要求過高.

但是監管條例,香港是最嚴格的!

24. 中資買家 2010-09-25 13:20:48

香港二手樓市場確是成熟透明度高,發牌制度令經紀較我們大陸更專業,食價應該不是很常見.

但是我們很多同胞來港買新樓盤,經常給代理們誤導,幾年前買的樓到現在仍然要蝕,買新樓好像是一個設計好的局,我們大陸客覺得總是買貴樓.

好彩我們中資大把錢不要緊,不過仍覺得一些大經紀行表面專業,其實有很多欺騙及誤導成份,代理新樓方面的經紀是要嚴厲監管的.

25. 小婦人 2010-09-25 13:42:37
地產代理只擔當買家和賣家橋樑的角色, 如需要分析樓市, 請資詢分析員. 地產代理不應該承擔客戶的投資損失責任.
26. 中資買家 2010-09-25 14:04:13

老實講,好像我們中資都跑去買的九龍站的新樓物業,地區並非豪宅區,但偏偏給香港代理講成值錢過山頂及淺水灣.

幾年內,我們這班人一共買了十幾間,都說香港樓價已升了好幾成,但計落如要放售仍是沒得賺,分明是誤導,雖不是炒賣,但沒得升值有些不甘.

27. 洋代理 2010-09-25 14:10:01

香港二手樓市場確是成熟透明度高???

你的地產代理會每星期寫一份報告給你嗎?報告內會列出全部有意買賣的人的名字嗎(電話地址當然無喇) ?每個出價與還價有沒有如實告訴你?他拿什麼憑據給你看人家的還價是真的,而他沒有食價?

 

28. 小婦人 2010-09-25 14:32:21
田土廳會提供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持有人名稱,物業年份, 交易金融,按揭金額, 貸款銀行等資料, 買家在購買投資前, 應仔細查明相關的物業狀況.
29. 大家記住,地產代理不是代表你,只有代表佢自己 2010-09-25 18:59:45
哈,信地產代理?信佢地一成都死。地產代理很現實,對公司而言,代理sales唯一的用途就是有生意,冇生意就表示冇生產力,冇生產力就聽抄魷;對地產從業員而言,冇生意就冇佣金,冇佣金就要吃西北風。所以,一有生意的機會,地產從業員乜鬼主意都使得出,只要有利可圖,乜都敢死,所以信地產代理,信佢一成都死,就是這個原因。所以大家買樓,醒定D,要自己做功課,不要信代理,否則一簽左臨時合約,地產代理就多謝你。
30. 代理之友 2010-09-26 00:25:21

好多人都不知道何為食價,胡亂地人講食價就跟人講食價.香港是透明度高的社會,所有的成交紀念皆可以查得到,成交前,代理更要做齊"開門7件事",買家是在充分了解物業情況下才簽約購買的.

至於信任問題,沒人叫大家一定要全部相信代理所講的話,他們是在做生意也要交數給公司,大家應該通情達理,買樓之前各位一定要了解清楚和過濾一下,免得以後總是埋怨.

31. 地產仔女 2010-09-26 02:14:34
做物業代理養成一種不良的性格,就是:講大話當食生菜,做野古古惑惑,成日欺欺騙騙,見客總左右逢源,利益決定良心。雖然,客都有精人,但亦有蠢蛋,有人格過度過,有人輕信人言,但一信錯地產仔女,不是買錯一顆菜咁簡單,所以對於做地產的人,不論你是精是蠢,最好對著他們便生起介心,這樣就減少損失的機會啦!
32. 代理之友 2010-09-26 02:49:38
從各方觀點看來,代理確實是受歧視的,地產代理老友們,加油努力,做好自己,一定要改變市民對你們的看法!
33. 事實與偏見 2010-09-26 15:14:19

一直以來,地產經紀給人感覺都是唯利是圖,雖然現在已有改善,食價及欺騙確是少了,但是市民總覺得不多不少有誤導成份.

做得代理這一行,就一定要預了會讓人責備,無論對與不對,都不可跟客戶爭拗,情況和做保險經紀一樣,都是讓人討厭的行業,所以代理從業員們必須時刻改善自己,做到具有專業水平,才能得到顧客信任.

34. 老實人 2010-09-26 16:51:41

本人有一層樓出租,因租戶需家具,故委託x 元大行.結果可想而知:給3千大元,他給舊二手家具.

第二次,付出了3千多元港幣,指定店舖名稱買冷氣,一樣是二手的.7個月後, 等我從外國回來,己沒有辦法.只有不出聲.

信地產,那就是自己蠢.要小心他們所做的事.

和保險經紀一樣讓人惡心.

35. 哈哈哈 2010-09-26 18:32:12
某地產大行的一位sales猛烈的向我推介一個單位,說得龍飛鳳舞,後來我靈機一觸,當著他面打電話給他的經理,說他們的對頭大行的sales向我推介這個單位,我問這位經理的意見。哈哈哈,這位經理對這個單位大力撻伐,數得一文不值,哈哈哈,收線後我對該sales說,你的經理這樣評價,叫我如何聽你的好話。哈哈哈,信地產?不如信他的利益所在,就可以看到他的「客觀意見」的真實面目了。哈哈哈!
36. 代理之友 2010-09-26 19:20:16

在商言商,宣揚優點少講缺點是人之常情,這也怪不了地產代理,當然他們不可用欺騙手法.現今開明社會,對於一些推銷或介紹等等,都應該過濾一下,或是作為參考用途,自己一定要再深入了解才行.

客觀來講,代理是在做生意,大家都很清楚,這就不能什麼都責備他們.

37. 地產仔女,你好野! 2010-09-26 20:46:27
做生意有殷商和奸商,地產界多有奸商;買賣有買菜和買樓,買樓賣樓遇見奸商,大X禍!!!
38. 利之所趨,喪沒常性 2010-09-26 21:00:23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存在決定意識,地產從業員一月沒有生意,一有生意便當一月,所以面對大利之存亡,導致他們人性中的醜陋。悲乎!
39. 事實與偏見 2010-09-26 22:18:55

社會對於地產界確是存在偏見,亦顯示不少人都是輸打嬴要的性格,香港人已習慣了賴三賴四,全部都是政府的錯,社會的錯,地產的錯.

年輕人總是受人唆擺,沒有前輩們那種自強不息,努力奮鬥的精神,亦沒有忍辱負眾的氣度,一有不如意的事,就要起來怒罵抗爭.

真正可悲的是,香港會不會由原來的東方之珠變成游行之都,倫為國際笑話!

40. 生意人 2010-09-27 01:16:48
冇辦法,香港地冇錢好大鑊,你估個個都係住禮賓府,唔憂柴唔憂米呀!好多時焗住都要呃客,導遊都係一樣不擇手段架啦,做地產代理都係一個不擇手段的職業,呃客係常見啦,冇乜大不了,只係有死蠢客人信之嘛!
41. 人必自侮而人侮之 2010-09-27 01:36:30
所以嘛!由於地產代理行業的人搵食之中多有呃呃騙騙之舉,所以蔡志忠說「地產代理業界長期受到政府漠視,不但在議會上沒有任何功能組別的議席,連最近增加的特首選舉委員會也沒有增設地產代理席位」是其來有自,怨不得人!
42. aa 2010-09-27 08:16:01
地產利益千絲萬縷,所有與地產有關聯人士,上至特首,下至地產代理,都不可信。他們的目的都係為了賺盡市民的錢。
43. 代理之友 2010-09-27 18:57:16
代理也有辛酸史,經常受人欺負,對客人忍氣吞聲,賺少少佣金都變成亞四,我雖然是代理的朋友,同情他們之餘,但一定唔會入代理行業.
44. 事實興偏見 2010-09-27 23:27:42

事實是代理經常受人誤解,因此社會上連一點聲音都不給發,更加難以進入議會.

雖然買樓責任重大,代理任重道遠,但是大型代理和中小型代理之間競爭劇烈,難以團結一致,所以要得到當局信任和大眾支持是很難的.

45. 要團結 2010-09-28 05:10:53
大地產代理行唔與中小地產代理行埋堆,係因為利益關係,好似百佳,惠康唔會和士多行埋一樣,大行因有發展商新盤市場,他們互相勾結想攏斷市場,中小型行必須團結起來,打醒十二分精神,否則將會被淘汰出局!
46. 銷售高手 2010-09-28 12:40:41

長實又以高吹低開手法吸客,大代理行非常配合,放下所有二手樓唔做,全軍摧谷馬鞍山-天宇海,無他嘅,皆因其佣金高,又易做.

市民應知道,每當新盤推出,二手例必淡靜(至少區內二手樓),由於大型代理行動用所有人手谷新盤,因此一般人錯覺新樓受歡迎,二手樓無人買,那是極錯嘅.

當新樓變為二手樓時,就是樓價下調之時.最好就係要買二年至十年嘅樓,現在大家要小心,那些不誠實嘅新樓地產代理!

47. 代理之友 2010-09-28 14:06:16

買新樓真的要小心,其訂價一般都溢價在三成以上,此市場是大陸人買的,我們港人真不要那麼愚蠢.

如果不懂或不小心買了新盤,大都數人都要守三年以上,才有機會回本.

這是本人的資深代理朋友相告的,他說新樓的賺錢報導很多都是不真實的.

48. 大樓 2010-09-29 00:14:52

林鄭月娥真係叻,明天賣地政府庫房又收錢,趁勢推地拍賣,吸乾地產商儲備,明智之舉.

幾年後大量單位推售,市場供過於求,樓價自然會有壓力,如果届時經濟轉差,加息來臨,包保樓價有機會跌回二至三成.

市民無須太心急買樓,要量力而為,最緊要嘅就算一定要買,就買二手樓啦!

49. 平常心 2010-09-29 01:00:24

明天星期三又賣地,每逢賣地拍賣價例必搶高,大家無須太過敏,這亦不算是官商勾結.

等待十月份施政報告出,看看有沒有並他重的新招,如不是太辣的話,物業市場便可恢復正常,希望樓市可平穩發展,不要大上大落.

50. 市況更正 2010-09-29 13:50:09
現時二手樓市非常淡靜,所有大型代理行正和地產商聯手創造好戲,一手市場並非可真正反應市況,只是在狂吸市場游資,各位港人必須打醒十二分精神.
51. 桐油埕 2010-10-04 22:36:57
樓市氣氛熾熱,新盤乘勢「出籠」,昨日九龍城新盤首度開賣,大批代理前往樓盤「助陣」,有個別代理更為了搶生意,走出馬路「追車截客」險象環生(見圖)。為了杜絕代理的違規行為,地監局昨日亦有派員到場視察,更以相機及攝錄機拍下代理舉動,有助日後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