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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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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縱容,學生放肆 (2)

(原文發表於2017926)

 

2015年港大及嶺大二起事件

 

20155月,香港大學副校長何立仁在高桌晚宴上表示,大學計劃7年後,強制所有本科生到內地及海外各交流一次,若學生不欲參與內地的交流計劃,就不應入讀港大。這番話祇是在高桌晚宴的談話,亦祇是一個計劃,隨後須經公開論壇等聽取學生的意見後才能作實。

 

學生隨即大力反對,學生會的問卷調查顯示,78%人不想到內地交流,96%人反對校方強制學生前往任何一個指定地方交流。

 

幾天後,這位外國學者的副校長收回上述發言並謙卑地道歉。

 

平情而論,何立仁的建議沒錯。當今潮流是中港融合,而年青一輩(特別是社會未來棟樑的大學生)對國情很疏離,因疏離而弄致拒中甚至反中,佔中就是這樣發展起來的,實有必要採取措施減輕疏離及隨之而來的誤解。真不明白何立仁為何不擇善固執,反倒怕事叩頭。

 

同樣5月,嶺南大學學生會在校園舉辦音樂會,一隊樂隊大唱辱警粗口歌「Fxxk the police」,台下部份聽眾聽得高興,更跟著和唱。樂在其中的同學顯然不認為粗言穢語有問題,也不認為公開侮辱執法者不對。

 

嶺南校長鄭國漢回應事件,重申嶺大精神尊重不同意見,絕不容忍校園出現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舉動,但強調樂隊不是該校學生,而且校方尊重參與校園活動人士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故不事先對活動內容作出審查,回應亦是本著以客為尊的原則。

 

鄭國漢真的因為「以客為尊」及「尊重不同意見」而不譴責樂隊嗎?個人沒有這個感覺,看來他更多是因為買怕樂隊背後的大靠山 - 人多勢眾的嶺南大學生。台上樂隊在放腔大唱辱警粗口歌,台下學生在大力拍和,一唱一和,是一丘之貉呀!要譴責樂隊,就得一併譴責學生,既然不敢得失學生,唯有一併以禮厚待粗口樂隊。

 

不敢期望何立仁副校及鄭國漢校長敢於正氣凜然地高聲責備學生,但委婉地是其是、非其非總可以吧。

 

唉!這樣買怕下去,我們的未來社會主人翁不會感恩而發奮,祇會愈變愈不成器!

 

面對在自己校園內大肆活動的粗口樂隊和對粗口歌甘之如飴的門下學生,嶺南校長鄭國漢強調嶺大精神尊重不同意見,絕不容忍校園出現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舉動,但強調樂隊不是該校學生,而且校方尊重參與校園活動人士以不同形式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

 

不同意見和用粗言穢語表述的不同意見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意見,鄭校長既然「絕不容忍校園出現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舉動」,那又何需顧及「樂隊不是該校學生」而「尊重參與校園活動人士(樂隊)以不同形式(粗口)表達意見的自由和權利」?

 

我們都知道,應該尊重表述意見的自由和權利,但這些自由和權利不應建立於損害別人的自由和權利的基礎上。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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