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行,何必對上司善意提點惡言相向?
張奕威先生6月11日的《敬謝王文彥先生褒獎》,文內奇言妙語不少,而且多有深意,值得逐一解構。
張先生道:「當時中原是王文彥先生主政。王先生可能不放心我是行外人,事事加以提點。每當我有不同意見,王先生即擺開龍門陣,引章據典、洋洋萬言,為的是要証明他的觀點對,我的觀點錯。…… 王先生硬拉我參與的辯論遊戲,卻越來越多。我時間精神儘在內部辯論中消耗,越來越少時間面對來自市場的競爭。我亦深感王先生的偉大理論若付諸實踐,我遲早亦會冇數,被迫離場。橫死掂死,終在92年1月決定向王先生請辭,92年2月離開中原,還了王先生帶我入行的一筆人情賬。」
張先生在90年初加盟中原地產之前,十多年都在廉政公署工作,完全沒有任何地產代理的工作經驗,王文彥竟敢在不足半年內將他擢升為最高管理四人班子之一,位列董事局執行董事,統率九龍及新界住宅部一切營業事宜。張先生位這麼高,權這麼重,行內經驗和資歷卻這麼淺,而偏偏又是王文彥朋友並為王文彥所重用,張先生的工作表現,不光影響他個人的聲譽,更影響王文彥的,王文彥所受的壓力可想而知。王文彥想於極短時間內協助張先生入門亦不難理解,少不免「事事加以提點」,遇到不認同的不同意見,王文彥這個老闆兼張先生頂頭上司,總是透過「辯論」來溝通及爭取認同,而非透過硬崩崩的命令,這個老闆看來還算民主、肯傾囊相授、懂得尊重下屬和有耐性。張先生對這樣一個知遇他的老闆兼朋友及其善意提點,不知感激,不嘗試同樣透過溝通及說服來消除不同意見,不嘗試克服困難(老闆的「偉大理論」亦是困難之一),不嘗試幫助朋友,還心存怨恨,最後輕輕一句「遲早會冇數,被迫離場」就選擇「做逃兵」。自己做逃兵還罷了,還說以此「還了王先生帶我入行的一筆人情賬」,這麼重的人情賬竟然以這種方式去還,倒是第一次聽聞;事隔這麼多年,現在還對這個舊老闆、舊上司及朋友惡言相向,更是前所未聞!何必呢?!
為甚麼辯論時間愈來愈多?錯在何方?
張先生將愈來愈多的溝通歸罪於我,認為是浪費了他的時間精神。但溝通這個問題是雙向的,不光是上司的問題,亦可能是下屬的。辯論中,道理在哪一方?掌握道理的一方,遲遲不能爭取對方認同,是他說服力不足,還是對方牛皮燈籠點極不明?是張先生出了問題,還是王文彥?再者,以張先生那樣一個初入地產代理門檻的新丁,若果我放棄和他辯論溝通及指點他,他的時間精力肯定多了,他就更有能力甚至揮洒自如地「面對來自市場的競爭」?對上述問題的判斷,我謹留與聰明的讀者。
「有責任自己承擔」,如何承擔?
說到浪費時間精神,張先生將自己視為受害者,但如果道理在王文彥一方,而張先生又牛皮燈籠,那麼浪費時間精神的,應該是王文彥,而老闆及上司的時間精神是更寶貴的。
為甚麼這樣浪費時間精神我當時仍要和張先生溝通,提點他呢?當然是因為他看錯問題或處理問題的方式有誤,或兩者兼而有之。張先生作為九龍及新界營業董事,位高權重,他任何錯誤決定都會使公司付出高昂代價,即使張先生不介意,我還是介意的,因為學費不是張先生付,而是公司付,作為常務董事,我有責任保護公司利益。張先生道:「我自小愛獨來獨往,有問題自己解決,有責任自己承擔。」說得瀟灑,但一個過往十餘年都在廉署工作,完全沒有地產代理經驗而居高位的人,他一開始就能解決任何問題?如果我任他胡作妄為,令到公司傷亡枕藉,他會如何承擔責任?是不是「做逃兵」一走了事就算承擔了責任?
沒老闆會長期容忍下屬獨斷獨行、不受節制
為甚麼張先生對我的提點這麼深痛惡絕?張先生其實在文內已提供了答案。張先生道:「我自小愛獨來獨往,有問題自己解決,有責任自己承擔。最怕頭頂有位太上皇,金手指隨意點,錯了你來(孭)。施永青先生信任我的能力,從不指指點點,留給我極廣闊空間,這是我至今還效力中原的主要原因。」
張先生提及的那段時間,他是初入行但位高權重的營業董事,我則是他的老闆兼頂頭上司(絕非太上皇),我的提點竟令張先生受不了,真想不到。
張先生說得客氣,其實是告訴老闆、上司,不要指望管他,得完全授權予他,讓他大權獨攬,否則他不幹。張先生變相要求老闆做虛君,做傀儡!指揮員工及下屬是老闆及上司無可非議的義務和權利,在重大宏觀決策尤其如此。林彪、劉伯承、鄧小平及聶榮臻俱乃統兵百萬、用兵如神的一代名將,但在解放戰爭時期,毛澤東這個統帥給他們的具體指示多如天上繁星,對他們指來點去。林、劉、鄧、聶諸將俱皆欣然從命,何也?他們都是高手,當然馬上領畧到上司的策略高他們不止一籌,既能學到精妙戰略,又加速及擴大勝利,何樂而不為!對身經百戰的名將尚且如此,實難想像毛澤東會怎樣「指點」張先生當時那樣的新丁。
沒有老闆會長期容忍一個獨斷獨行、不受節制的重臣、大將,草包如漢高祖劉邦及蜀先主劉備亦不會!像施永青先生那樣怕理事,不管下屬能耐如何都樂得百分百授權的老闆,世所罕有,張先生能碰上他,是他的幸運。否則,恐怕他要不斷「做逃兵」。
「最怕頭頂有位太上皇,金手指隨意點,錯了你來(孭)」,張先生暗示我胡亂指點他,失敗了,就將責任推給他。印象中,我從來沒幹此等不堪之事,還請張先生具體指出,好教人心服。
極度自尊
張先生又謂:「我經常觀察黃偉雄先生的香港住宅部運作,從中偷師,我這行外人幸得以在行內立足。」
較黃偉雄先生更具經驗(請恕我狂妄)、更願意傾囊相授的老闆兼上司,張先生將他排斥於教導者之列,反而要向黃先生「偷師」,學習種種管理技能。為甚麼要偷師而不光明正大地向黃先生討教,執弟子禮?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張先生自尊心極強,當時他的經驗和能力有所不足,但又怕別人知曉,看他不起。我的提點,說不定亦刺痛了他的自尊,造成他的逆反。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