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公佈了去年受勳名單,董建華在三名獲頒大紫荊勳章的人士中,排名最後,排頭位的是李業廣,第二位為李東海。
同為獲頒大紫荊勳章,排名第三給人一種董先生無論是對香港的貢獻還是身份地位都不如李業廣及李東海之感。
何以至此?
據聞授勳排名依舊是因循港英時代老規矩,即是先按獲授勳者之前擁有的勳章或勳銜大小,再參照其出任公職高低來排次序。李業廣既早有金紫荊星章,又是行政會議成員,故排第一;李東海也有金紫荊星章,乃排第二;董先生雖然出任的公職級別遠高於二位李先生,但由於從沒獲頒任何勳章,基於「依法辦事」,唯有讓董先生敬陪末座。
在董先生執政期間,我對他施政的失誤多所批評,有時遣辭用句甚至流於過嚴過重,但我對他的勤政愛民、愛國愛港、從不以權謀私及廉潔自奉卻佩服得很,心中對他始終存著一份敬意。97回歸是改朝換代,一國兩制及港人治港是前所未有的創舉,變化之大簡直是天翻地覆,而董先生執政之初,便遭逢亞洲金融風暴及毫無私人執政班底而公務員體系不大配合的困局,要做出成績認真不易。董先生執政七年,沒有功也有勞,能獲中央充份信任,使一國兩制可以順利過渡更要記他一大功。這樣一位有歷史地位及對香港有功的前行政長官及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排名僅得第三,絕對是一種冷遇!
老規矩不能不依,但又不能盡依,任何規矩都應與時並進及因時因事制宜。授勳排名老規矩最有問題的,就是先看過往所獲勳章勳銜,後看公職。李業廣及李東海二位先生的金紫荊星章都是董先生以特首的身份頒給他們的,但董先生封神,偏偏漏封自己,想不到最終弄到自己因此排名落後於公職地位拍馬追不上他的二李。
我不苟同某些過激言論,認為「有關方面把董建華的排名放在最後,難免讓人懷疑是否在給予授勳的同時,又與董建華劃清界線;與董建華背後的國家保持距離;對國家建制保持漠視和不尊重」,但有關方面對舊規矩蕭規曹隨的確存在偏差,實宜火速亡羊補牢,撥亂反正!
陳方安生屢次在大遊行前夕現身呼籲港人上街爭取普選,坊間對其行動謗譽都有,謗的似乎更多。且引幾段報章評論;
-陳太對自己是否參選特首一事欲言還休,這個製造懸念的動作除了讓媒體不斷追訪以外,其實也在一些市民中引起一些反效果。一些港人對陳太的動機究竟是為公(支持民主),還是私(為自己參選造勢)產生了懷疑,這種懷疑其實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削弱了陳太的號召力。也許,陳太宣布自己不參選特首反而能加強個人號召力。
-如果陳方安生在遊行前宣布一定不參選,會不會吸引更多人加入上街?會不會減少一個予人批評攻擊的口實(不為陳太利用助其聲勢)?會不會令她更有公信力?
許多人將陳太的可能參選行政長官一職視為她的私心自用。大家有沒有想過,這種看法其實十分有問題?
行政長官是一個公職,更是香港最重要的公職。在一間規模龐大聲名顯赫的私人機構出任CEO,任何人都會將權勢、名氣及財富與該人聯繫起來,追求該職同時可能意味著追求私利,但公職有所不同,它固然一樣可以代表著權勢、名氣(財富因素相對微不足道),但亦可代表著對國家社會的承擔、奉獻、使命感和政治抱負,這些元素可不是私利,而是公利!在政治上,理想和抱負(為公的目標)許多時候需要身居某個職位,掌握某些權力,才可暢快地伸展,競選(說爭奪亦無不可)某個職位及其連帶的權力(表面上的私利)因此是必要的惡。想實現為公的目標,首先得透過逐私的手段去建立第一個橋頭堡,這就是現實。行政長官一職因此具有兩面性,競選此職究竟為公還是為私,在徹底了解參選者的性格、行事作風和個人價值觀前,很難簡單判斷。
作為一長期旁觀者,我覺得陳方安生熱愛並享受權勢和名氣,不大重視財富,有一定的政治使命感和抱負,敢作敢為及有原則有主見,如果她真的參選,我不認為私利是她參選的最大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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