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議員必須從才德著眼
(原文發表於2016年9月7日)
港島區候選人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為求勝選,千方百計要脫穎而出。9月3日(選舉日前夕)他獲得殿堂級歌手葉德嫻助選,葉德嫻整天陪伴羅冠聰一起乘開篷私家車到太古城、杏花邨、銅鑼灣等多區四出拉票。葉德嫻特別指出,她很少為人助選,深感羅冠聰是最值得信任及真心為香港的年輕候選人,不應放棄給他機會。
選議員,要看他的才與德。對議會辯護士、職責是審議監督法案和政府政策的議員來說,「才」指學識(特別是歷史、法律和哲學)、政經常識與邏輯能力;「德」指正確價值觀(超乎一般意義的品行)。才德兼備者是為上選,不兼備的,才為先。
葉德嫻認為羅冠聰「真心為香港」,心可不是才呀!可以心有餘而力(才)不足;「最值得信任」,看來她是指道德而非正確價值觀,我亦相信羅冠聰為人正直、勇敢,從政不是為了個人的名利,而主觀上是為了整體港人利益,但羅支持自決(變相港獨),這在客觀上並不符合香港長遠利益,因而不是一個從政的良好價值觀!也就是德不足!
葉德嫻所列舉的羅冠聰優點,縱使是真確無誤,祇是作為議員的需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s),而非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s)。羅冠聰的確具備不少個人優點(特別是個人品格),這些優點另外三個議會港獨新貴梁頌恆、游蕙禎及鄭松泰似乎欠缺(朱凱迪、劉小麗及姚松炎則有待觀察),但羅缺乏議員所需的特定才德。要評價一個人他日在其位可能是好是壞,一定得從其工作效果、其展露的性格才能和價值觀是否與其將要擔當的職位相適應去判斷。相適應謂之稱職/適合,反之則否。
葉德嫻選議員顯然不是從這個角度著眼。但千萬別見笑她,許多人(特別是管理者)在用人及量人時亦時常犯這個錯誤。十多年前,我對轄下一個分行經理死保一個業績長期差劣的營業員A君十分費解,乃問他為甚麼。他講了A君許多許多優點,我隨即問他,一個能做出業績的營業員需要甚麼條件?分行經理又陳列了許多點。我最後問他,你有沒有發覺,業績好的營業員所需條件,你所列出的,A君一個也不具備。分行經理沉默了好一會,道:「王生,我知道怎樣做了。」隨即立刻將A君解職。
葉德嫻現時所做的,與醒悟前的分行經理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