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內地遊客陋習,中短期嚴刑峻法最有效(2)
(原文發表於2015年2月18日)
起來的中國遊客,走向世界,但外遊時卻管不住自己的行為,不文明的陋習數不勝數,層出不窮。《廣州日報》所列的十大陋習是避重就輕、諱疾忌醫,連「隨地便溺」也不敢提。意猶未盡,忍不住要為《廣州日報》作一些補遺。
中國部分遊客的無品行為,近年屢次登上國際要聞。近日網上瘋傳相片,一名中國女子在清邁機場等候期間,將胸圍、內褲放在一排座椅上「曬衫」,有媒體指根據現場有簡體字的旅遊社名稱,推斷是中國遊客身份。當地以至內地網民亦看不過眼,指在佛教國家怎可如此不自重?上月南韓有媒體報道,部份中國遊客把在旅遊區的郵筒當成垃圾桶,隨手丟垃圾進去。中國遊客在海外街頭便溺、在景點塗鴉、在飛機內鬧事等不文明行為,也隨着他們走到世界各地,醜事傳千里。
不文明遊客或祇佔整體出遊旅客的小部分,但一粒老鼠屎就足以壞一鍋粥,這小部份中國遊客不但自己出醜(當然,他們自己可能不覺其醜),也丟盡了國家和中國人(包括港人)的臉。
在我看來,《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及《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是敬酒,屢勸不改是不飲敬酒,唯有施之以罰酒(嚴懲)!
嚴重無品的中國遊客形同刁民,對付刁民,最有效的醫治方式莫過於嚴刑峻法了。嚴刑峻法由誰施之?這可分內外來說,我不會為外國出謀獻策,內指國內,外指香港,內地和香港都應對這些嚴重無品的刁民嚴打。
國內某些地方已經深明不文明陋習嚴重損害國體,不再包容這些刁民,上海這個國內國際化的第一大城市首先做出範例。根據上海市政府網站的公布,上海政府將考慮聯同航空公司、旅行社等,制定不文明遊客的通報及追究責任機制,包括以停職或降級等懲罰不文明事件有關的導遊,以及建立「旅遊不文明檔案」,被列黑名單的人士日後申請出境旅遊將不予接受。
國內遊客的不少陋習,在香港是違法的,香港有關執法機構應該敢字當頭,不怕得罪國內各地不明事理的當權派及不怕得罪米飯班主而少賺了錢,勇於及敏於按香港法律處分觸法的國內遊客。若果現行法律有不足以將某些嚴重陋習客繩之於法,則盡快立法規管之。有關執法機構苟能這樣做,香港市民實無必要仇視所有國內遊客及中央,日後做一個良好監察者及舉報者便可。
若重罰一小撮嚴重缺品的遊客可震懾一大批遊客奉公守法(當然是當地法規)及提升文明,不再令自己、整體中國人及國家丟臉,相反地,保持及提升了中國的大國形象,減輕中國遊客與世界各個旅遊地市民的矛盾和衝突,這個重罰是值得的,應做的。
嚴懲祇是治標不治本,要治本(令中國遊客變成深具文明的遊客),必須從文化及品德的培養和教育方面著手,而這等文化及品德素質不是一朝一夕可建立的,它需要很長的時間,說不定要一兩代人的努力,這是我說嚴刑峻法祇是中短期最有效的原因。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