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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變法失敗是必然的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康有為、梁啟超及戊戌六君子所推動的戊戌變法,成功的三個條件,勉強祇有第二個,那就是變法(或改革)的內容符合時代的要求,切中時弊。我說「勉強」,是有根據的,不說別的,就看看變法中的君主立憲方案。

岑逸飛這樣評論:

120年前的「戊戌變法」,如果真的成功,今日中國會否是另一副樣子?

120年前的中國,君主立憲聽上去對皇帝和民眾都合適,還省去社會撕裂所付出的流血代價。況且,那時西方列強中最強的英國,正是實行君主立憲制;而隔壁鄰居日本,「明治維新」不也保留了天皇而走上強國之路?

可惜「戊戌變法」的君主立憲方案,裏面藏有「喪權辱國」的賣地構思,如今回首觀之,反而令人慶幸,幸好變法失敗,否則中國早已被外國勢力瓜分。

早在戊戌年前後,康有為已有將西藏、新疆等賣給列強的想法。據翰林院編修夏孫桐在《書孫文正公事》中記載,朝廷重臣孫家鼐曾質問康有為的新政千頭萬緒,經費如何籌措?康有為的回答是:把西藏賣給英國,可得善價。 

除了康有為,「戊戌六君子」之首的譚嗣同,早在1894年末,寫給其師歐陽中鵠的信,痛心甲午戰爭清軍慘敗,談及改革途徑,如何籌措改革經費時,提出「當盡賣新疆於俄羅斯,盡賣西藏於英吉利」。他甚至主張,除了新疆和西藏,蒙古和青海也是「毫無利於中國」,不如賣掉。

這種論調,讓今日一些沒有國家觀念的「憤青」聽了,可能會很高興,他們甚至認為,不如把香港賣給英國、澳門賣給葡萄牙、台灣賣給日本或美國,善價沽出,豈不大妙?』

觀微知著,概念反映內涵,康梁等人是完全沒有保家衛國、國家固有領土一吋也不能丟這個概念的,不必細看變法其他具體內容,單看這個君主立憲方案,就知道康梁所倡議的,不會高明到哪裏去。

那樣不堪,為什麼仍說第二個條件「勉強具備」?那純是因為當時的滿清皇朝已朽腐透頂,滅亡在即,相比之下,變法代表著一種進步,符合時代的要求,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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