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最終可能是怎樣的結局?(5)
(原文發表於2014年8月18日)
白皮書,一石擊起千重浪
香港回歸17年,中央政府於6月11日透過國務院新聞辦發表關於《「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的白皮書,首次在官方文件以有別於《基本法》的字眼闡釋「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重點:
- 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對於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
- 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對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對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對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向特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
- 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其唯一來源是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權多少,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
- 當前香港一些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存在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一些在經濟社會和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不正確觀點影響著香港社會安全、經濟發展、民主進步,對繼續推動「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的軌道向前發展造成困擾,這是令人遺憾。這就需要「正本清源」,全面凖確理解、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關鍵是必須認識到「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
- 香港社會還有一些人沒有完全適應這一重大歷史轉折,特別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現的一些在經濟社會和政制發展問題上的不正確觀點都與此有關。
- 愛國是對治港者主體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愛國者為主體,「一國兩制」在港的實踐就會偏離正確方向,不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難以得到切實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廣大港人福祉也將受到威脅和損害。
- 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 當前香港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挑戰和機遇並存。香港需抓住機遇,努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入鞏固和提升自身的競爭力。
- 中央政府真誠地支持香港的民主政制向前發展,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是愛國愛港人士。
- 香港長期累積的一些深層次矛盾日益突出,需要社會各界群策群力共同化解。
- 香港與內地交流合作不斷深入,需要加強彼此間的溝通協調,妥善處理民眾關切。
- 要始終警惕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干預中國內政的圖謀,防範和遏制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勢力干擾破壞「一國兩制」在港實施。
白皮書的發表,馬上引起世界性的震撼,對香港更不啻是一場地震。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