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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劉夢熊、梁振英恩怨,誰是誰非?(4)

(原文發表於2013214)

 

  爆料的時機和動機

 

  劉夢熊爆料後,商台節目主持人問他,既知內情,為何不早些公開。劉答道:「有些內情不是永不公開,而是未到公開時候,時候一到,就一切都公開」。主持人又問他此刻公開是否與被廉署拘捕有關。他表示,自己真金不怕洪爐火,廉署的罪名是「砌生豬肉」,他強調自己在1月初公開抨擊梁振英班底中有人不夠能力居其位,兩三日後廉署就出手,時機上太過巧合;被人過橋抽板都可容忍,但如果不僅這樣,還要恩將仇報,他就要鳴槍示警。

 

  劉夢熊委婉地承認此刻爆料與被廉署拘捕有關。他的答話雖短,但涵意豐富,值得討論的地方不少。首先要弄清楚何謂「鳴槍示警」,劉在《陽光時務週刊》訪問中透露,曾就「東方明珠」被查一事去信梁振英,但得不到梁的回應。據悉劉發出該信是向梁暗示自己會「爆大鑊」。很明顯,所謂「鳴槍示警」,就是要用「爆大鑊」來要挾梁振英使用權力阻止廉署繼續調查「東方明珠」涉及劉夢熊一事。如果劉真箇是真金不怕洪爐火,而廉署的罪名祇是「砌生豬肉」,那麼劉何必要「鳴槍示警」?第二,劉暗示自己在1月初公開抨擊梁班子有人能力不逮而得罪了梁,導至梁指使廉署拘捕他。久聞梁振英睚眥必報,但指責他旗下高官能力不足,小事一樁而已,我不相信梁會為此惱怒到指示廉署捉他治罪。再說,廉署必須根據案情而非上級空泛的指示立案拘捕及調查劉,除非「東方明珠」一事的資料由梁或他的親信提供,否則梁不可能在短短兩三日後就直接或間接地指示廉署出手,而梁近日百事纏繞,根本騰不出手去理會此等小事,提供資料的機會微乎其微。劉看來錯怪梁振英的機會極高;第三,商台節目主持人問他掌握甚麼黑材料可令梁下台,劉說無可奉告。好一句「無可奉告」,劉是掌握重大黑材料而暫時不公開,還是根本沒有掌握任何重大黑材料,所以無可奉告?劉雖被稱為梁的頭號支持者和撐梁功臣,梁振英其實並不諳熟、親近他,反而對他有點忌憚、提防,劉從來不是梁陣營的核心成員,我不相信梁或梁核心成員會泄露重大而不可見光的機密給他,劉掌握重大黑材料的機會因此不高,劉所謂「爆大鑊」,看來是虛嚇居多;劉接受訪問時又表示,他作為梁振英頭號支持者和功臣,出來反對梁,較「反對派」有不同效果。劉出面爆料,效果當然較反對派大一些,但正如我上文所述,劉根本沒有掌握重大黑材料,目前所爆的僅涉及梁一些早已曝露的涉嫌說謊及失卻信誠的事實,不可能構成對梁的重大打擊,效果因此大極有限。

 

  劉的爆料時機是否恰當,動機是否純正、合情及合理,不言而喻!

 

  鳴槍示警會有效力嗎?

 

  答案是否定的:廉署立案調查是有程序的,一旦開始,特首恐怕亦沒可能在缺乏重大合理的理由下下令終止。廉署敢於拘捕和調查劉,必然是已掌握重大的真憑實據,就算特首想阻止進一步調查,此刻已迴天乏術;要達到虛嚇梁,最佳方式是不公開而巧妙地向梁傳達,如果梁真的害怕有要命把柄握在劉手中,他或許還可盡一點綿力,現在劉大鑼大鼓地公開鳴槍,梁縱使害怕把柄亦不敢再插手了。在126日電視台訪問中,被問及有否收過信時,梁振英已立刻強調作為特首,不會干預包括廉政公署等執法部門的工作,並表示:「我相信香港政府所有執法部分,包括廉政公署,都是無私無懼地工作的」;不僅這樣,劉赤裸裸的鳴槍示警,是挑戰廉署,廉署上上下下肯定會不忿其所為而加多幾分力去對付他,他的鳴槍示警豈不是適得其反?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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