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貪成貧,喪失千古機遇
(原文發表於2012年5月18日)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覺,曾蔭權自2月以來遭媒體揭露連串接受大富豪豪華款待的事件後,就鮮有露面。3月25日梁振英勝選後,頻頻出面為未來治港政策(特別是房屋和雙非孕婦)發言,此消彼長,很易令人錯以為曾已落任,梁已上場。4月24日曾再被揭發於4月上旬出訪巴西時,下榻當地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每晚要費5.3萬元公帑支付房租,頓時罵聲四起,曾蔭權招架乏力,更見龜縮,想不承認已成跛脚鴨特首,難矣!
雖未蓋棺,曾特首七年施政的功過卻可論定︰過大於功。要數列他的功,一時說不上,想陳述他的過,很易說出一大堆。他接受富豪的超豪款待後的自辯名句尤其令人嘆為觀止。
在3月1日的立法會特別答問大會上,曾蔭權一再強調一切款待他是付錢的,他又說︰「(我)祇相信自己一套,忽視了時代轉變,公眾期望也跟著改變,對公職人員有更高的要求。」
付錢!付錢!曾特首付了多少錢?兩次與太太乘富豪「朋友」的超豪遊艇往澳門,在艇上度假兩晚,他跟太太每人付500元;搭富豪「朋友」的私人飛機往泰國布吉,期間在另一富豪「朋友」私人遊艇上住上了3晚,兩夫婦每人支付5,900元。光是這三次旅遊,如果按市價支付,六、七十萬元恐怕在所難免,現在我們尊貴的曾特首夫婦僅支付12,800元。做了45年公務員,曾特首難道不知道,少付的差額,就是他多得的利益?
近2,000字的發言,曾蔭權絲毫沒有認錯。公眾從來就對公職人員有高要求,對高級公職人員要求更高,對特首要求超高,何來「時代轉變,公眾期望也跟著改變,對公職人員有更高的要求」!曾蔭權的說法,充份反映他不認為自己有錯,錯的是公眾對他的要求過高!
接受富豪超豪款待東窗事發後,曾特首在《南華早報》撰文,不無委屈地說︰「在現行制度下,問責官員有疑問,可問特首,而自己(這個特首)卻無人可問」。
曾蔭權的講法大錯特錯,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雖然沒有明文規管特首接受類似款待時的申報機制,但一則己所不欲,勿施諸人,既然特首透過《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規範轄下問責官員「不應因接受豪華款待而令自己和政府聲譽受損」,那麼按道理,那個規定必然是曾特首自己也喜歡的欲﹔二則,為求以身作則,特首的自我要求理應較自己下屬更高,也就是說,特首應更嚴格地規管自己。如果問責官員不可接受豪華款待,曾特首就更不可!說到底,為政者必須「寬於律人,嚴於律己」,否則,無以服人!三則,吃魚翅付粉絲的價錢,有官商勾結及利益私相授受的嫌疑,這是幾乎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典型香港精仔如曾特首會不明白?還需要問人才知對錯?
從接受富豪超豪款待,到借外訪頻頻自我放假,入住豪華總統套房,公器私用,我們看盡了曾特首的貪,起碼是貪小便宜。傳統智慧告訴我們,一個貪小便宜的人,往往對大貪沒有免疫能力,日後如果揭發曾特首……,我不會大感意外。
為政者至高境界是追求三不朽,立功、立德、立言,錢財或物質,不在其列。香港的特首身處史無前例、翻天覆地的「一國兩制」大變遷,身居封疆大吏要職,舒展政治才華的舞台異常寬濶,是比較容易取得三不朽而名垂青史的,而我們的曾特首因為放縱自己的貪念,不將精力和才智貫注於追求三不朽,最終不但錯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遇,還負上千古貪官的罵名。可惜!可惜!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