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涉嫌求愛不遂而辭退女助理王麗珠,事件曝光之初,王麗珠、甘乃威及民主黨高層語焉不詳,引起大量疑團。王麗珠於12月3日發表陳情書,詳細交代事件始末,甘乃威隨即公開發表他給王麗珠的道歉信。二封書信細讀之下,事件不少真相開始豁然開朗。
表示好感還是示愛?
10月初事件曝光後,傳言都說甘乃威向王麗珠求愛,但甘乃威一直否認,祇承認曾向王麗珠表示好感,從無求愛。對許多人來說,表示好感和求愛是一碼子事,但兩者是稍有不同的,簡單地說,求愛在喜歡對方的程度遠高於好感,好感祇是很初步地喜歡對方,想日後發展雙方的感情。
王麗珠的陳情書說:
「2009年6月15日,甘乃威突然要求我單獨和他外出面談,在中環一間高級餐廳,甘乃威向我表白,指對我有好感。當時我很錯愕,即時拒絕了他,並多次表明辭職。」
事情很清楚,甘乃威真的祇是向王麗珠表示好感而已,他倒沒有說謊。
甘乃威有否涉及性騷擾?
王麗珠於陳情書說:
「甘乃威示愛被我拒絕後,仍多番要求我跟他單獨見面,為了避免甘乃威再有暇(遐)想,我一一拒絕非必要及和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邀約。
雖然在私人感情上我與甘乃威保持距離,但在工作上我依然克盡己任。然而,甘乃威不斷以工作需要為理由,要求我單獨和他外出工作或面談,作為盡責的僱員,我是無法拒絕僱主有關工作的要求,因此在必要時我會安排辦事處的暑期工同行,以確保公事完(圓)滿辦妥,同時也避免和甘乃威有獨處的機會。
2009 年9月23日,甘乃威在辦公室邀請秘書和我外出午膳,秘書表示已約了朋友,我則沒有回應,甘乃威離開辦公室後致電給我,再一次邀請我單獨與他外出午膳,我拒絕後,他再追問翌日可否應約,我亦表明不可以。甘乃威下午返回辦公室,要求我單獨到另一房間談公事,我認為談公事可以在辦公室談,並拒絕把門關上。」
既然「非必要及和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邀約一一拒絕」,剩下的一定是必要及和工作有直接關係的邀約,就算是這些邀約,王麗珠亦「會安排辦事處的暑期工同行」,以「避免和甘乃威有獨處的機會」。不但這樣,王麗珠連甘乃威要求她單獨到辦公室另一房間談公事也堅拒,她堅持談公事可以在辦公室談,並拒絕把門關上。
這種情況由甘乃威於6月15日向王表示好感到王麗珠被解僱的9月24日期間都是如此。甘乃威早前不停地說,從來沒有向王麗珠展開追求行動,從陳情書所述的經過來看,甘乃威所言不虛。可能他想開展,但王麗珠防守得水泄不通,硬是不讓他開展。
上述情況亦令甘乃威對王麗珠性騷擾無從產生。某些朋友可能會說,在甘乃威表示好感被拒後,他仍利用其上司權位多番要求王麗珠跟他單獨見面,這已有機會構成性騷擾王麗珠了。是的,有機會,但還得看具體情況,如男上司邀約涉及言語及行為性騷擾,例如突然與女下屬分享與妻子行房經驗,問及女下屬性經驗,或借勢挨近女下屬敏感部份,這當然是性騷擾。但甘、王之間不是這種情況,甘乃威重複強調,辦事處祇有秘書和王麗珠兩名員工,與某個女下屬單獨會面是工作需要。一般來說,縱使男上司屢次邀約女下屬單獨外出會面、午餐,甚至入男上司辦公房關門談公事,這些行為是較模糊的性騷擾,不容易入罪。
甘乃威在道歉信提到:「當此期間我有些言語令你感到不安及不快,我就此向你表示深切的歉意」,令王麗珠「不安及不快」的言語是甚麼?甘乃威沒有明言,是上述提及那類性騷擾言語嗎?看來不像,應該是指表示好感、邀約和工作上的責備,否則,以王麗珠的精明和深思熟慮,她一定會公諸於陳情書。
~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