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義必自斃
(原文發表於2004年12月20日)
領匯最終還是不能如期於今日上市,被逼暫時擱置。
領匯上市,梁展文事前譽為「三贏」,想不到竟變成三輸,房委會、公屋居民及投資者通通都輸,而且輸得重,還傷及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在金錢上的損失則數以十億元計,由五十多萬個投資者、包銷商、房委會以至全體香港市民不同程度地承擔。
置今次領匯上市於死地的盧少蘭,於記者會上自鳴得意。這樣一個不名一文及目不識丁的老婦人,在鄭經翰、梁國雄,陳偉業和陶君行等人精心策劃下,大鑽香港司法程序的空子,幾乎不費分毫就瓦解了領匯的上市的上市,真令人難以置信。
有人認為這適足以証明香港法治精神的可貴,個人不敢完全苟同。為甚麼不視之為法律漏洞的可怕?法治精神與法律的嚴謹、合理是可以並行不悖的,今次出事,是因為司法程序存在漏洞,才會被人四両撥千斤地狙擊。在處理盧少蘭的司法覆核和上訴,高院、上訴庭及終審院都囿於法,而忽略情、理。
領匯事件基本上沒有贏家,有人可能認為鄭、梁、陳等人例外,因為他們要阻撓上市,現在終於得償所願,還不是贏家甚至大贏家?
要判斷他們是否贏家,先要弄清楚他們阻撓領滙上市的動機。他們聲言是為了反對房委會賤賣公產及保衛公屋居民及商戶利益,但從任何一個角度去看,都不能說房委會透過領滙上市是賤賣公產,這點高院、上訴庭及社會輿論已有公論,亦不能說公屋居民利益受損,鄭、陳、陶、張(文慧)諸人前後所陳的理由並不充份。反之,如果房委會不能透過將旗下資產私有化去集資,從而解決財困,有可能弄致破產,這對公屋居民有利還是不利?肯定是後者!如果我們相信鄭、陳等人搞事真是為了保衛公屋居民利益,亦祇能說他們好心做壞事,他們怎會成了贏家?!如果鄭、陳等人是為了出名及攫取個人政治資本,則更成問題。名,有百世流芳,有遺臭萬年的,他們在領滙一事上可以取得怎樣的名?既然嚴重損害了香港整體利益,當然不會流芳百世,但又不致遺臭萬年,最可能是惡名、臭名,做輸家有之,何來做贏家?!
大家聽過「多行不義必自斃」這個典故嗎?
春秋時代,鄭武公娶妻武姜,生了莊公和共叔段。莊公是倒生的,嚇驚了姜氏,所以取名為寤生,武姜從此就厭惡他,而喜歡共叔段,要立共叔段為太子,屢次向武公請求,武公不允許。
等到莊公繼承了君位,武姜又替共叔段請求把「制」這個地方封給他。莊公說:「‘制’是個險要的地方,虢叔曾死在這里。別的地方,你的吩咐我都可以照辦。」武姜於是請求把京城這個地方給他,莊公就讓共叔段住在那里,叫他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對莊公說:「都邑的城牆,周圍超過三百丈,就會成為國家的禍害。先王的制度,大都邑不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都邑不超過五份之一,小都邑不超過九分之一。現在京城不合規定,這不是先王的制度,您將來會控制不了的,」莊公說:「母后要這樣,怎能避過禍害呢?」祭仲回答說:「武姜哪有滿足的時候!不如趁早給他另外安排個地方,不要讓他的勢力蔓延開去。蔓延開去,就難對付了,蔓延的野草還不能鏟除掉,何況是您驕寵的弟弟呢!」莊公說:「多做不義的事,一定會自取滅亡的(多行不義必自斃),您且等着吧。」
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的邊邑同時也聽他的命令。大夫公子呂說:「一個國家不能忍受這種兩屬的情況啊,您打算怎麼辦?如果要讓位給太叔,那就請您允許我去侍奉他,如果不給,那就請除掉他,不要使老百姓二心。」莊公說:「用不着,他會自取禍殃的。」
太叔進而收取這些兩屬的地方作為自己的封邑,一直擴展到廩延。公子呂再諫莊公道:「可以動手了。否則,土地擴大了,他就會得到很多人。」 莊公說:「沒有正義,就不能團結人。土地越廣大,越走向崩潰。」
太叔加固城廓,積聚糧草,修造武器,充實步兵車兵,將要偷襲鄭國都城,武姜也準備打開城門做內應。莊公探知他們約定動手的日期,說:「可以了。」命令公子呂率領二百輛戰車去攻打京城。京城的人起來反對太叔段,太叔段逃進鄢城,莊公又追到鄢地攻打他。五月二十三日,太叔逃奔到共國。
共叔段利令智昏、狂妄愚蠢,最終大失民心,鄭莊公出師有名,輕易將他趕盡殺絕而不留污名。
鄭經翰、梁國雄、陳偉業,陶君行及其背後一班支持者(或指使者)身為港人,為個人私利卻不斷損害香港利益,形同亂港,其利令智昏與狂妄愚蠢處與共叔段不相伯仲!如果他們不曉見好即收,繼續蠻幹,一定會引起香港上下階層的公憤,到時恐怕不用特區政府或中央出手,首先便自絕於港人,最終下場未必勝過共叔段。
不但這樣,鄭、梁諸人添為泛民主派人士,一定會殃及池魚,拖累其他心繫香港的泛民主派。不少人早就千方百計想在政治上陷民主派於死地,鄭、梁諸人的胡作妄為,徒增別人的口實和彈藥,泛民主派有識之士實宜及早制止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