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 果 與 橙
(原文發表於2003年8月29日)
常聽人說「蘋果與橙」,意謂兩樣東西,截然不同,不可相提並論,無從比較。
將此俗語擴而充之,我們亦可說「外國人與中國人」、「男人與女人」,例子不可勝數。
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卻是不住地將外國人與中國人比較,絲毫不以為異。許多港人就喜歡將董建華與彭定康比較,董是中國人,彭是英國人,能否引用「外國人與中國人」去排斥比較?看來很難,將董、彭相提並論者是比較香港現任及前任最高領導人的才能和性格,這種比較是有合理及共同基礎的,與「截然不同、無從比較」是掛不上邊的。
政治愛好者每喜將貝理雅與戴卓爾夫人相提並論,能否引用「男人與女人」去反對比較?看來很難,人們是比較英國現任和前任首相的性格、才能、施政作風和成就,這樣比較亦是有合理及共同基礎的。
蘋果與橙都是生果,我認為蘋果較脆、清甜,橙則多汁、甜蜜及維他命C較多,這是比較兩者的口感、味道及營養價值,是有共同比較基礎的,恐怕亦不能以「截然不同、無從比較」去封殺這種比較。假設在此地,橙的價格為叁圓一個,蘋果為壹圓一個,在價格上,一個橙等於三個蘋果,能反對這個結論嗎?恐怕不可能!
任何兩種東西,盡管有許多地方截然不同,但祇要找到一個共同基礎,就可比較。「蘋果與橙」,在邏輯上並非無懈可擊,各位朋友在運用此語時,適宜留意其局限性和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