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張奕威先生(10)
(原文發表於2004年7月19日)
成績要全面看,有功莫輕驕
張先生道:「自93年至今的十一年內,我按中原地產股東大會的決議,派發給中原地產有限公司股東王文彥先生及施永青先生的累積股息,各達二億四千三百九十萬港元。期間祇曾於95年9月向王文彥先生及施永青先生各集資二千九百二十五萬港元。而中原地產的資產淨值,則由93年3月底的二千六百萬港元,增加至04年3月底的六億一千餘萬元,增幅數以二十倍計。這是中原建立「無為而治」文化以來,首十一年的成績表。作為中原管理層一份子,我自問對股東交足功課。」
張先生對成績的沾沾自喜,躍然紙上。
講到中原地產的成績,就不能不談它主要對手美聯物業的,我們且比較一下中、美過去多年同期的各種成績:
1. 中原由93年4月至04年3月,十一年間向股東派息共5億4,920萬元,平均每年息4,993萬元;美聯由於95年才開始上市,我找不到它93至94年間的派息數據,但由95年1月至03年12月,美聯在9年間向股東派息共5億2,762萬元,平均每年派息5,862萬元。美聯較中原每年多派17.4%。
2. 資產淨值方面,中原於96年3月為1億6,666萬元,至03年3月1則為4億5,694萬元,8年間增1.74倍;美聯於95年12月資產淨值為1億6,503萬元,02年12月1則為5億2,635萬元,8年間增2.19倍。美聯較中原多增25.9%。
3. 營業額方面,中原於95年4月至03年3月八年間,共創82億840萬元,而美聯於95年1月至02年12月八年間,共創77億8,337萬元。中原較美聯多做5.5%。
4. 純地產代理業務的股東稅前盈利2方面,中原於95年4月至03年3月,八年間合共7億7,453萬元,平均每年9,682萬元;美聯於95年1月至02年12月,八年間合共9億9,982萬元,平均每年1億2,498萬元。美聯較中原多29.1%。
除營業額外,中原各項成績都落後於美聯,而且幅度不少(由17.4%至29.1%不等)。值得注意,我離開中原時的92年初,中原無論是規模還是業績,均為美聯的1.5倍左右。盡管中原現時規模(以分行數目及員工人數計)較92年初大許多,但美聯期間進步更速,規模至今與中原叮噹馬頭,上述多項成績且有過之(特別是盈利,可視為公司的綜合國力,此項勝幾乎可視為整體勝)。從量來說,在施先生領導下,中原這些年來有長足進步,但在質來看,中原其實是倒退了。
看成績不能光看絕對數字,還要看相對數字,看後者其實更重要,那是比較你和競爭對手的成績。相對數字顯示中原過去多年總成績遠遜美聯。營業額稍勝美聯(多5.5%)但盈利等多項成績仍要輸,顯示中原在成本控制方面存在大問題,董事們支取離譜偏高的酬金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無意貶低張先生所作的貢獻,但張先生看自己的成績流於片面卻是不爭的事實。再者,張先生是90年初才加入中原的,而中原於87年已成為地產代理行內的一哥,張先生等人是站在巨人的肩膊上遠眺,縱使望得更遠,都不應過份居功自傲。
自我膨脹者的晨鐘暮鼓
信報專欄作家張立先生九九年一月十四日一篇文章很有意思,茲引幾段:
『某中資機構的朋友曾經對筆者說,“去年為國家賺了X億元”,由於是老熟人,筆者老實告訴他,他的想法是錯的。錯在哪裡?資本及招牌都是國家的而不是他自己的。區分就在這裡,筆者進一步說,香港匯豐銀行一名分行的經理,他絕對不會想「我去年為匯豐賺多少錢」,因為他很明白,沒有匯豐的招牌,沒有匯豐的資本,他一文不名,一分錢也賺不到。
「資本」而成「主義」,顧名思義,「資本」最大,倘沒有資本,在市場上連發言權都沒有,很多精明能幹的人,幾番努力,也無法掘到「第一桶金」,因無「資本」而無法展其長。
資本,有有形,有無形,有形者真金白銀,生財工具;無形者,聲譽、信心、經驗、組織、後台、背景、關係網絡……』
張先生及其他中原董事的心態同文中的中資機構要員同出一轍,他們實宜細心閱讀上文,以收晨鐘暮鼓之效。
有功不等於坐擁免死金牌
張先生道:「王文彥先生在6月9日文章中,說“中原有今日的成功,張先生功不可沒”……此文章我會珍而重之。日後誰說我多拿董事酬金,這文章或可作個免死金牌。」
封建皇朝年代,有大功於皇帝者,可得免死金牌,不但自用,甚至可傳之子孫。但現時是甚麼年代,還有這等事嗎?現代社會功是功,過是過,不可相抵。盡管你功比天高,殺人仍要償命。張先生等中原董事,成績(或貢獻,特別是為股東所創造的盈利)不如美聯董事,但所拿的酬金卻五倍、十倍於美聯董事,道理何在?!掌權的董事們縱使有一定成績,卻不等於他們對報酬可予取予攜。超出合理性,損害了股東和公司利益而自肥,應受譴責!道德上的免死金牌並不存在!由於他們控制著董事局和股東大會,而香港目前的公司法又存在漏洞,他們四人無論要派多少管理酬金給自己,在野股東都祇能眼光光地、痛苦地看著自己巨大利益被吞噬而莫奈他們何,他們四人法律上的免死金牌迄今客觀存在。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之人,最終必自斃!再者,香港公司法有日趨完善之勢,他們四人在法律上的免死金牌早晚會被廢掉,到時看他們往哪裏躲!
股東派息與董事酬金相比,相形見絀
張先生強調「自93年至今的十一年內,中原向股東王文彥先生派息共二億四千三百九十萬元」,中原施永青先生及張奕威先生等四位董事,光是96、97兩年,每人就平均拿了5,459萬董事酬金,不用付出一分一毫「真金白銀」,祇是做管理工作(而且說不定因為服膺「上面無為,下便有為」,甚麼都委之下屬,自己甚麼都不用幹),就有如此巨利。我這個身經百戰、出生入死、南征北討及費了十四個年頭為中原底定行內一哥地位的創建者及45%股東,上述靠真金白銀的所得與他們四人的管理報酬相較又算得些甚麼!思之,不禁黯然!
忠告
張先生謂:「既已收取真金白銀,又何需王先生文字褒獎。」
我這個無權無勢的在野股東的褒獎,當然無用,施先生的才一句頂一萬句。我會記取這次教訓,讚人得小心,否則自作自受。
我在本系列文章第二篇曾道:「張先生令我想起文革時的周恩來,在某些方面,張先生著實有周恩來某些影子。」周恩來在文革期間,挽狂瀾於既倒,對中共、中國及中國人民貢獻很大,但周恩來不是毫無缺點的,為了保存個人權位,他沒有挺身而出,嘗試或盡力制止毛澤東的倒行逆施,有時甚至助紂為虐。除了揮舞紅小書,高呼「毛主席萬歲!」他還熱烈高喊「擁護毛主席親密戰友林彪同志!」「擁護江青同志!」這些政治表態可能有助保權或繼續做點有益國家、人民之事,但作為一個人,稍欠風骨!張先生看來既有周恩來類似的優點(周恩來是世界級政治大人物,張先生是小地方公司董事,同樣優點,程度當然相差不可以道里計),亦有他類似的缺點。
寄語中原最高管理層(自然包括張先生):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絕對財富,亦使人絕對腐化!
慎之,慎之!
小結
自一月以來,我的文章集中在兩個系列:《施永青的無為而治》及本系列《回應張奕威先生》。此段期間,中國及香港發生的重要政、經事件甚多,自己戎馬倥傯,為了寫好上述兩個系列文章,竟無暇評論該等事件,實是憾事。
此系列至此暫告一段落,如張先生再就其文章內容回應,我或會重開系列。
-完-
註:
1. 中原的會計年度為每年4月至下年3月,美聯的則為每年1月至12月。張先生提及中原04年3月底的資產淨值,我本該以美聯03年12月的資產淨值與之比較。我沒有如此做而以中原03年3月底及美聯02年12月底的資產淨值比較,這樣做有兩個原因:
1. 我迄今仍沒有收到中原03年4月至04年3月的財務報表,無從核實張先生所提數字的正確性;
2. 03年1月至3月地產代理生意淡靜,相反地,04年1月至3月則市道盛況空前,幾乎有97年黃金歲月重臨之感。以中、美這樣的超級大行,兩段時間盈利相差動輒近億,以美聯03年12月底的資產淨值與中原04年3月的比較不大恰當,應該同樣以美聯04年3月底的做比較才公平,但我沒有該項數據。
2. 為得出兩間公司純地產代理業務的盈利數字,從而比較,我將兩間公司的稅前盈利按下述方式調整:
一切非營業性虧損(特別是投資及出售物業產生之虧損、融資成本)及附屬公司/聯營公司虧損。
一切非營業性溢利(特別是投資及出售物業所產生的盈利、利息收入)及附屬公司/聯營公司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