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內的附文二至五,是王文彥與施永青論戰的四篇重要文章,箇中恩怨,不可不看!
回應張奕威先生(5)
(原文發表於2004年6月24日)
為張先生所言補遺
對於我6月9日、10日及11日的文章,張奕威先生於6月11日寫了回應文章《敬謝王文彥先生褒獎》﹝見附文一﹞。
6月16日出外公幹回來後,忙這忙那,直到如今才可抽空跟進。
張先生在文中着重提及一些陳年往事,一些他和我的個人恩怨,至於本系列文章主題所在的鬥吹爭論,張先生反倒輕描淡寫地輕輕帶過。談往事,論恩怨,張先生言簡而意隱,一般讀者朋友恐怕不容易清楚理解,我得先作一些資料補充。
張先生與中原結緣的來龍去脈
張先生是我1983年就認識的朋友,那時他在廉政公署工作,至於他具體負責些甚麼,可能由於保密原則,張先生從沒仔細透露。1989年底,張先生向我透露,明年初他和廉署的合約就屆滿,對於十多年的廉署工作,他已感到十分厭倦,決定不再續約,會尋找一份新工。交往多年,我對張先生的知識廣博、思考縝密和談吐風雅一直十分欣賞,乃於1990年初邀請他加盟中原,他一口答應。盡管他是行外人,過往完全沒有任何地產代理的工作經驗,我對他潛在的管理能力是深信不疑的,認為祇要經過一段學習時間,他的管理能力必會光芒四射。我起初任命他為常務董事助理,一、二個月後就擢升他為高級營業經理,統率整個九龍及新界住宅部。數月後,中原發生歷山事件,幾位董事拉隊出外另立山頭,成立歷山地產,我再擢升張先生為董事,成為中原董事局四人班子的其中一員【其他三人全為股東,包括我﹝佔45%股權﹞、施永青先生﹝佔45%股權﹞和黃偉雄先生﹝佔10%股權﹞】。當時我這個常務董事負責管轄營業部,另一常務董事施永青先生負責管轄非營業部,黃偉雄先生負責港島住宅部一切營業事宜,而張先生則負責九龍及新界住宅部一切營業事宜,張先生在中原地位之高及權力之大可以想見,以張先生在行內歷練如此之短而躍升如此之速,縱使不是絕後,亦肯定是空前。
92年1月張先生向我請辭,說自己不太適應地產代理這個行業,我當時由於權力被施永青先生及黃偉雄先生聯手架空,愈來愈感到無事可為,自己亦暗下決定離任,見張先生去意已決就接納了他的辭任。張先生文章中謂數月後我亦離開中原,張先生記憶恐怕有誤,我跟他一樣,在92年2月底離開中原。
離譜偏高董事酬金激化我與施、張的矛盾
張先生文章謂:「此文章我會珍而重之,日後誰說我多拿董事酬金,這文章或可作個免死金牌」。張先生何出此言?一般讀者及99年之後入行的地產代理從業員,大抵會有點摸不着頭腦。
我離開中原後,一直保留45%股份沒賣。在施永青先生主政下,中原業務繼續保持良好發展,但某些制度卻沒有與時並進,特別是有關管理酬金。營理高層﹝特別是最高層的董事局的董事們﹞的管理酬金愈來愈偏高,嚴重地損害公司和我這個在野股東的合理利益,以96年4月1日至97年3月31日的年度為例,中原4位董事的董事報酬總額為1億4,274萬元,美聯9位董事的為3,104萬元,中原為美聯的4.6倍;董事報酬總額與公司稅前溢利之比例方面,中原為38%,美聯則為8.5%,中原乃美聯的4.5倍;每位董事平均酬金方面,中原為3,569萬元,美聯為345萬元,中原為美聯的10.3倍。以97年4月1日至98年3月31日的年度為例,中原4位董事的董事報酬總額為7,558萬元,美聯9位董事為3,809萬元,中原乃美聯的2 倍;董事報酬總額與公司稅前溢利之比例方面,中原是58.6%,美聯是13.3%,中原乃美聯的4.4倍;每位董事平均報酬方面,中原為1,890萬元,美聯為423萬元,中原乃美聯的4.5倍。我對此很不滿,在97年初,我在傳媒面前也不諱言此等不滿。97年4月25日,施先生將一封給我的信﹝見附文二﹞交信報發表,大事抨擊,我於是在5月13日於幾份報章發表《讓事實說話 ~ 回應施永青先生的公開信及發言》﹝見附文三﹞一文回應,力數施先生及董事們以離譜偏高的董事酬金損在野股東以自肥。兩篇文章觸發了我和施先生一輪筆戰和公開論戰。
有感施先生及張先生等中原董事堅持錯誤,變本加厲地以離譜偏高的董事酬金損在野股東以自肥,我於1999年2月5日在數份報章發表了《問施永青先生,相煎何太急? ~ 抗議中原地產當權派殘在野股東以自肥》﹝見附文四﹞一文。施永青先生由2月5日至22日在中原網頁「地產老施」專欄發表《致王文彥先生的公開信》一系列文章反擊;張先生則親自執筆撰文抨擊我,認為「利潤分成比率是中原股東於公司羽翼未豐時,用來吸引員工賣命投入工作的重要承諾」,並指責我「可能認為中原已具規模,飛鳥盡,良弓藏,公司對員工最基本的誠信也可以放諸腦後了」。文章分別發表於2月10日的信報及2月15日中原網頁的「支咪在野」;我最後於99年3月10日在多份報章發表《問施永青先生,詭辯、歪曲、誤導何太多! ~ 答施先生致我的公開信》﹝見附文五﹞。
這些年來,我鍥而不捨地抨擊施永青先生、張奕威先生等四位中原董事支取極其偏高的管理酬金,張先生的不快,由此而生,我對他的稱讚,他都不忘諷刺一番。
~待續~
附文一
敬謝王文彥先生褒獎
張奕威
中原地產執行董事
2004年06月11日
回首前塵
王文彥先生 6月 9日(原文)、 6月 10日(原文)及 6月 11日(原文)的浩瀚文章,勾起我兩段回憶。
第一段是兒時往事。有一次無端挨了老媽兩巴掌,正悶氣攻心之際,老媽走進廚房倒了一碗湯放我面前,說我是聰明小孩,祇要乖乖聽她教誨,日後必成大器。那邊廂,我弟弟偷望著我,掩嘴竊笑。
時光飛逝,第二段回憶已是我男人四十之年。九零年初,王文彥先生聘請我加入中原。數月後中原經歷集體兵變,我臨危受命重組新界及九龍住宅部。得陳永傑先生和劉瑛琳小姐在前線把關,亦經常觀察黃偉雄先生的香港住宅部運作,從中偷師,我這行外人幸得以在行內立足。
當時中原是王文彥先生主政。王先生可能不放心我是行外人,事事加以提點。每當我有不同意見,王先生即擺開龍門陣,引章據典、洋洋萬言,為的是要証明他的觀點對,我的觀點錯。
冇數冇得留低
我是讀書人,但不是書呆子。我深知做生意不是辯論比賽。我們經紀一族,任你唇槍舌劍,冇數就冇得留低。九一年底,新界和九龍住宅部生意尚算不俗,但王先生硬拉我參與的辯論遊戲,卻越來越多。我時間精神儘在內部辯論中消耗,越來越少時間面對來自市場的競爭。
我亦深感王先生的偉大理論若付諸實踐,我遲早亦會冇數,被迫離場。橫死掂死,終在 92年 1月決定向王先生請辭, 92年 2月離開中原,還了王先生帶我入行的一筆人情賬。至於王先生在數月之後亦離開中原,另創長安地產,那已是後話了。
這江湖軼事,我想一些行內朋友還記得。但箇中原因,除了我太太外,我從未對別人言。怕的是沒有人會相信,這芝麻綠豆事,竟能令張某做逃兵。近日與王先生網上交鋒,各方朋友若有雅興觀戰,我想多少亦會體會我當天悶氣攻心的感受吧。
我 92年離開中原,四處遊蕩了大半年之後,於 93年初,獲施永青先生及黃偉雄先生邀請重回中原,掌管後勤部門並協助開展中國業務,至今已十一年。
王文彥先生在 6月 9日文章中,說「中原有今日的成功,張先生功不可沒」。這無疑是倒了一碗湯放我面前。此文章我會珍而重之。日後誰說我多拿董事酬金,這文章或可作個免死金牌。至於王先生隨即以家長口吻給我講道理曉大義,恕我不敢恭維。要我乖乖地飲湯聽教誨,我已年過半百,不再是黃毛小兒,怕受不了兄弟們掩嘴竊笑的目光。
無為而治
我自小愛獨來獨往,有問題自己解決,有責任自己承擔。最怕頭頂有位太上皇,金手指隨意點,錯了你來(孑貝)。施永青先生信任我的能力,從不指指點點,留給我極廣闊空間,這是我至今還效力中原的主要原因。
簡單點說,我是中原「無為而治」文化的擁護者,亦是眾多受益人之一。中原未建立「無為而治」文化之前,我曾請辭一次。 93年重返中原,這十一年來有幸經歷中原急速壯大的發展階段。
自 93年至今的十一年內,我按中原地產股東大會的決議,派發給中原地產有限公司股東王文彥先生及施永青先生的累積股息,各達二億四千三百九十萬港元。期間祇曾於 95年 9月向王文彥先生及施永青先生各集資二千九百二十五萬港元。而中原地產的資產淨值,則由 93年 3月底的二千六百萬港元,增加至 04年 3月底的六億一千餘萬元,增幅數以二十倍計。
這是中原建立「無為而治」文化以來,首十一年的成績表。作為中原管理層一份子,我自問對股東交足功課。這是天下之功,我不會竊為己功。我是打工仔一名,有付出、有交待、亦有回報,獨來獨往,冇拖冇欠。既已收取真金白銀,又何需王先生文字褒獎。
言歸正傳
王先生 6月 9日的文章中,出頭為怡居抱不平的神聖使命,洋溢紙上。王先生是怡居唯一大股東,肩負這使命當然義不容辭。問題是要公開衝擊中原運作,王先生作為中原在野大股東,取態如何,有目共睹。
從我的立場來看,怡居和中原是競爭對手,利益有根本矛盾。在王先生看來,怡居中原兩個都係仔,嚴父大聲一喝,誰敢不從,矛盾可以很容易統一。中原已有利嘉閣和日進兩位兄弟,是否容納多一間怡居,由各中原同事在心中投票決定。
王先生問我為何強調是他硬要拉中原落水玩「戳爆」遊戲,事出有因。王先生第一篇發炮文章 <<鬥吹風氣不可長 >> 原於 5月 20日登載於中原網頁。翌日我收起文章,並在其後的電話通話中告訴王先生,中原同事包括我本人對他的文章有很大意見。鑑於王先生的堅持,文章於 6月 1日在中原網頁重登,我亦在 6月 2日作首次回應。我曾說中原網頁尊重王文彥先生在專欄地盤中暢所欲言,這立場至今沒有改變。
很高興王先生接受我點票定輸贏的建議。至於王先生的補充提議:
1. 我曾提議大家比試成交總值,王先生反對。我想王先生現建議比試佣金總額,亦大可不必。就按王先生原意,單比太古城的成交宗數好嗎?
2. 我同意計算期由 04年 1月 1日至 5月 31日。
至於賽後飯局,中原是「無為而治」。我不能代表太古城同事作任何承諾。我將徵詢同事取態,於 6月 16日王先生回港後連同其他事宜一併商討。
我已寫得太多,王先生浩瀚文章中的繁多觀點,除了長安事件我得按王先生要求另文回應外,其他祇好留給讀者們自行細味了。
附文二
施永青先生公開信
王文彥先生︰
應你的要求,董事局於四月二日召開了會議,決定可在核數前再派股息港幣四千萬元。連同九六年五月的二千萬,及九七年一月的四千萬,不足一年已分了一億。
必須向你表明是否派息及派多少,該由董事局按公司的財政情況及未來的投資機會去作決定。股東無權亦不應該時不時提出分錢,以至影響公司的日常運作。公司要知道能積累多少資金後,才可以知道適宜作那類投資。如果時不時把盈餘瓜分,根本無從考慮作新的投資。董事會決定今後只在每年的五月及十一月派息,不會再考慮其他時間的派息建議,希望你懂得如何自處。
你不再參與管理工作後,公司在本業上作了大量投資以擴充業務,分行由二十間增至二百餘間,盈利亦由91/92年度的八百多萬增至96/97年度近三億水平,成績有目共賭,只有你一個人經常在媒介公開批評'中原不及美聯','中原虧待股東'。
中原怎樣不及美聯?美聯上市前後向股東集了億多元新股本,中原的股本只有一萬元,後來雖增至七千五百萬元,但都是利用盈利派息後轉過去的,並沒有要股東額外加本。中原利用這麼少的錢,做出這樣的成績怎能說做得差過美聯。
美聯上市後每年都有公佈業績,如果公司的收入可以反映市場佔有率的話,我們連續三年都比他們高,怎可說我們比們差。唯一是股東應佔溢利比他們低,但這是由於我認為利潤由員工創造,該多分給他們,而非由我們的經營成本高所造成。按推算,我們公司的財政平衡點遠比美聯低,在弱市中的生存能力應比美聯高,怎可以說我們比美聯差。
美聯上市後,市場的認受性比前提高,中原沒有上市本處於相對不利地位,但我們聲譽並無因此給人比下去,足見公司管理層的策略高明。
你說前一段時間公司派息少,其原因其實你很清楚。早在美聯還在部署上市時,我已徵求你意見,問你是否考慮上市,但你為了私利強烈反對。我指出未來的競爭會加劇,我們如果資金不足會處於不利地位。你卻說如有需要,你肯並有足夠能力加本增加投資。其後公司只利用自己的盈利擴張,並沒有要拿你的真本,已足以與美聯抗衡,可對得你住有餘。你怎能反說我們派息少。如果我們只顧派息不作新的投資擴展,中原怎有這個地位。
你走前,我曾說以一千萬元把我在中原的45%股份讓給你,你也不肯要。今天,你如果肯賣你的45%股份,三億元之內我隨時可找到人幫你要。你在中原資產值短短五年裡增加了幾十倍,我們怎算虧待你。
你脫離中原的管理後,中原新開展的國內業務,估值服務,人事顧問服務,國際網頁服務等,全部都有預你一份,對原股東的利益已充份照顧,那有虧待。
至於管理層分享純利的制度,是你還在管理層時定下來的,你離開時還把它以合約形式記錄在案,絕非我一個人為私利自作主張訂出來的。這幾年來,我基本沒改動這種分法,只在九六年初才調整了一次;而且是把比例調低不是調高,連我自己的收入也少了。這樣的事除施永青外是沒有幾多人肯做的。
本來錢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很低,分多一點給你也沒所謂,況且你失去的已那麼多,單是錢也已無法給你補償了。可惜你不斷在媒介剌激我,要我不斷考慮有沒有分少給你,然而每次重新考慮的結果都是按道理我不應分這麼多給你,所以你還是不要剌激我對你有益。再者,這對中原其他同事也不公平,他們作了那麼多的貢獻,你連一點感激也沒有,怎說得通?你這樣做只會把你重掌中原的道路也堵塞了。希望你今後說話會聰明一點。
王文彥,以上的說話你聽來可不是味道,但郤是事實,人生可追求的東西很多,不要再為中原耿耿於懷,那你會過得快樂些。
順祝
長安業務蒸蒸日上
施永青
1997年4月8日
附文三
讓事實說話-
回應施永青先生的公開信及發言
王文彥
1997年5月13日
四月八日,中原地產董事總經理施永青先生派人送上一封信給我-中原唯一的在野股東。四月廿五日,施永青將此信 (見附文二) 交信報發表。稍後他又陸續將此信交與其他傳媒,並發表多番因應發言。
無論是信還是發言,均有相當多與事實不符的敘述及有待商確的觀點,引起廣泛誤導,對我已造成極大的損害。
我應否站出來講話?對此我內心掙扎了許久,不是怕“剌激”了施先生,招致損害我在中原利益的報復,而是怕坦率的回應將無可避免損害中原。況且,這是股東之爭,何必弄致祥哥祥嫂般惹人笑話!但事態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依歸的,隨著施先生的步步進逼,為了不想壓逼者裝扮成受害者,受害者倒被描黑為壓逼者,我最後還是被逼打破緘默,讓事實說話。
1. 中原董事酬金(overriding commission)是離譜地偏高
施先生指責我一個人經常在媒介公開批評“中原虧待股東”,並列舉「你在中原資產值短短五年裏增加了幾十倍」,「中原新開展的國內業務,估價服務,人事顧問服務,國際網業服務等,全部都有預你一份」,以証明我不是。
事實上,我只是批評中原高層管理酬金偏高,形成總支出結構性地偏高,使股東應佔盈利偏低。施先生要反駁,就應從這個前提出發,提出相應的反証。令人失望的是,施先生自設前提,偷換概念,根本不去觸及我的正式批評。
究竟中原高層管理,特別是最高層的董事局,酬金是否偏高?
請參閱下述表(一):
表(一)
|
|
96年董事報酬
|
95年董事報酬
|
|
美聯
|
中原
|
美聯
|
中原
|
酬金
|
-
|
9,500萬(1)
|
-
|
2,975萬(2)
|
袍金
|
8 萬
|
-
|
-
|
-
|
薪金、津貼
|
1,261萬
|
不詳
|
930萬
|
不詳
|
花紅
|
1,835萬
|
不詳
|
11萬
|
不詳
|
董事報酬總額
|
3,104萬
|
9,500萬
|
941萬
|
2,975萬
|
主席/董事總經理酬金
|
1,325萬(3)
|
3,300萬
|
325萬(3)
|
1,033萬(2)
|
一般執行董事平均酬金(3)
|
250萬
|
2,067萬
|
105萬
|
647萬
|
中原、美聯規模相若,又是同行,是最好的比較對像,從表(一)所列資料看,95年中原董事報酬總額是美聯的3.2倍,主席/董事總經理酬金是美聯的3.2倍,一般執行董事平均酬金是美聯的6.2倍;96年則分別為3.1倍、2.5倍及8.3倍。
再看表(二):
|
|
公司主席/董事總經理96年度酬金
及其佔除稅前股東溢利比較
|
|
主席/董事總經理
酬金(萬港元)(4)
|
公司稅前溢利
(萬港元)
|
酬金佔稅前溢利
比例 (%)
|
中原
|
3,300
|
28,000
|
11.8 %
|
美聯
|
1,325
|
36,600
|
3.6 %
|
長江實業(5)
|
1,875
|
1,118,600
|
0.17 %
|
太古洋行
|
1,275
|
1,031,900
|
0.12 %
|
新世界發展
|
625
|
562,700
|
0.11 %
|
港燈
|
875
|
450,000
|
0.19 %
|
匯豐控股
|
908
|
5,464,100
|
0.017 %
|
恒生銀行
|
875
|
973,500
|
0.09 %
|
東亞銀行
|
2,575
|
218,500
|
0.12 %
|
香港電訊
|
670
|
1,109,200
|
0.06 %
|
從表(二)看到,中原董事總經理一連取得二項冠軍:
a. 施先生以3,300萬的酬金名列第一,不但勝過同行主要對手美聯黃建業(是他的2.5倍),更勝過其他香港最大最著名最具盈利能力的藍籌公司主席。他們最低是670萬,最高2,575萬,平均是1,223萬,與施先生所得差距之大,是顯而易見的;
b. 施先生酬金佔稅前溢利11.8%,比例之高位列第一,其他的絕大部份不外是0.017%至0.19%,施先生所得與它們比較,相差之大,令人咋舌。
表(三)
|
每間公司
|
|
其他三位最高薪酬董事
|
|
96年度平均酬金比較(萬港元)(6)
|
中原
|
2,067
|
美聯
|
608
|
長江實業
|
975
|
太古洋行
|
1,000
|
新世界發展
|
258
|
港燈
|
175
|
匯豐控股
|
793
|
恒生銀行
|
458
|
東亞銀行
|
417
|
中原其他三位董事以平均2,067萬位列第一,其他的不外是175萬至1,000萬,平均為586萬,中原董事是他們的3.5倍,其相差之大,亦是令人咋舌的。
中原董事還有一項冠軍,就是董事酬金總額。
中原董事局才不過4人,酬金總額竟高達9,500萬,乃中原稅前盈利的33.9%!而匯豐董事局15人,總額不外為5,555萬,太古洋行董事局17人,總額為6,700萬,恒生銀行董事局25人,總額為2,600萬。
綜合表(一)、(二)、(三),我們只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
中原董事酬金不是一般地偏高,而是離譜地偏高!
中原董事索取這麼高的報酬,人們不禁要問:
你們管理的公司規模、員工人數較上述藍籌公司大而多嗎?
你們對公司的貢獻(具體表現為公司溢利)較上述主席/董事大嗎?
你們所具備的綜合條件較上述主席/董事更優越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們是否應該檢討一下?因為你們所得遠遠高於他們!
2. 酬金的釐定,應遵循公平原則
目前中原董事局有董事4人,分別是施永青(佔45%股權)、黃偉雄先生(佔10%股權)、陳永傑先生及張奕威先生。
在一間擁有權及管理權明確分開的公司,管理權是受到擁有權一定程度制約的。唯獨是在目前的中原,董事局(嚴格說是施先生)集控制性股權及管理權於一身,完全不受任何制約,竟然可以罔顧45%在野股東權益,究竟有否利用職權自肥,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我不敢奢望施先生效法匯豐控股主席浦偉士先生及長實主席李嘉誠先生。浦先生不單止沒有取盡應得酬金及福利,更與其他四位董事一樣,自動放棄了其中二萬六千鎊。李先生則照往例只收取5,000元的象徵式袍金。兩者對股東都是慷慨得無話可說。
我只是希望施先生可以公平一點,他不是說「錢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很低」嗎?果如是,就算舊制容許他索取超巨額的酬金,苟非取之有道,可否棄而不取?他是否可以效法匯豐,成立獨立之薪酬委員會去評核董事酬金,該等酬金乃根據個人及公司表現綜合基準計算。再退一步,施先生是否可以重新檢討董事們是否物超所值,我這點要求應該不算過份。一般公司的股東週年大會其中一個重要討論事項就是:
“重選董事並授權董事局釐定其酬金”
可見董事酬金是應該每年按情況而審定的,這樣才合理。在過往兩年,我不停地私下向董事們(特別是施先生)請求他們這樣做,可是都被拒絕。
公司任何制度,當它變得不合時宜不合理都應該修改,影響重大的制度更應如此,而修改之權,全在現行董事局。目前中原管理高層酬金分享制乃1990年定立的,事隔7年,外間變化天翻地覆,而中原已膨脹了十餘倍,早就該修訂了。96年初雖略作調整,但調整後仍然是離譜地偏高,可見調整不夠。
中原董事們,如果你們無意利用過時而不合理的舊制去自肥,請立刻修改舊制!不要什麼都推賴在一個已離任五年多的前董事身上了。
3. 偏高管理酬金,損害中原長遠利益
我反對中原管理層偏高(更正確的說是離譜地偏高)的酬金並不純粹因為要保障自己的權益,亦是為中原的長遠利益。
偏高的管理酬金,使到中原股東應得溢利遠遠低於美聯。我們要明白,溢利是一種產出(output),代表了生產力,可以用來再投資,以壯大公司。中原這種結構性利潤較美聯少,就意味著在日後競爭中,中原只能愈來愈落後於美聯,美聯根本不必利用上市優勢就可以達到這點。施先生常說「藏富於員工」,我要問,公司有難,是股東出資還是員工?95年再投資資金(即溢利)少於美聯3,235萬(71.6%),96年則少6,620萬(28.3%),這些數字還不夠怵目驚心?
公司的生產力,取決於產出率,
|
|
公司總產出
|
而產出率
|
=
|
----------------
|
|
|
公司總投入
|
|
|
公司營業額
|
|
=
|
----------------
|
|
|
公司總支出
|
從下述之表(四),我們看到
95年,中原的產出率=1.11
美聯的產出率=1.24
96年,中原的產出率=1.26
美聯的產出率=1.39
美聯在95、96兩年,產出率分別高於中原11.7%及10.3%。
論營業額,中原並不輸於美聯,輸在總支出過大,而這又主要因為其中酬金這個因素遠大於對手,形成結構性的低產出率。
長此下去,此消彼長,中原大勢去矣。我最怕,在漫長而激烈的競爭中,中原不但會輸給美聯,還會輸給其他產出率高的代理公司。
4. 中原不及美聯?
施先生在信中指責我經常在媒介公開批評“中原不及美聯”,於是引一大堆事實去証明中原勝過美聯,從而去証明我胡言亂語。
其實我從來沒有籠統地說“中原不及美聯”,我只是說“中原股東應佔溢利不及美聯”,施先生又重施故技,自設前提、偷換概念,意圖扭曲我原意簡單地取勝。
究竟中原的股東應佔溢利是否真的不及美聯?請看下述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