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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滿意的文章選集(38)

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回應張奕威先生(4)

(原文發表於2004611)

 

己所不欲,勿施諸人

 

我戳爆中原太古城廣告吹水後,張先生既說「今次王先生筆鋒直指我眉心」,又謂「這次確實有被戳的強烈感覺」,不快之情溢於言表。張先生及中原仝人的心情我是理解的,但大家可曾想到,當你們在報章大事宣揚在太古城的物業成交量「穩佔50%市場份額」時,你們無形中告訴世人,你們一間公司三間分行就頂了太古城半邊天,城內其他7間公司12間分行祇能瓜分剩下的半邊。中原的強和其他公司的弱,在廣告之下,對比實在太強烈了。如果廣告所言是真的,所有人無話可說;如果是吹水,特別是吹大水,受廣告傷害的其他公司及其員工的感受,你們能同樣理解嗎?

 

己所不欲,勿施諸人!

 

不要輕言無償餽贈

 

某著名電視台時常邀請藝人上它們的台献藝,從來不給報酬,連車馬費亦吝嗇。電視台負責人這樣做,背後有一個想法:「我們這個著名機構為你們這些藝人提供了難得的表演機會,令你們可以揚名立萬,或者更上一層樓。我們不收你上台費,已經很慷慨了,你們還好意思指望報酬?」我亦曾出席一些商業機構主辦的收費講座,作它們的主講嘉賓,發覺鮮有機構會給主講嘉賓任何報酬﹝包括車馬費﹞,大抵它們亦有類似電視台負責人的想法吧。

 

張先生在文中一再提醒我,中原向我提供了「中原網頁的免費地盤」及「中原網頁內的專欄地盤是無償贈你的」。在中原網頁內的《樓迷世界》,有幾個專欄是由中原員工以外的人撰寫的,這包括我的「指點江山」、鍾維傑先生的「衡論多角度」及由幾位堪輿學家輪流撰文的「風生水起」。我不清楚其他的撰稿者情況怎樣,我是在20007月被中原當時網頁的負責人李耀偉先生邀約撰寫專欄的。在報章上撰寫專欄文章的作家絕大部份都是有稿費的。為甚麼會有稿費?因為報章是牟利的商業機構,它們認為這些作家的文章有相當高的可讀性,會受讀者歡迎,這些文章會增加報章的銷路,文章因而有價。更何況,撰寫文章費時費力,給作家恰當的報酬﹝稿費﹞是天公地道的。

 

我不敢期望中原會像報館般善待專欄作家,給以稿費,但希望它們不致像上述電視台,視人家應邀到場表演為給予無償出名的機會。中原縱使不給稿費,亦應對專欄作家的無償撰稿心存感激,認識到他們的文章會增加中原網頁的可讀性,吸引更多讀者及間接為中原帶來更多生意。

 

中原應該曉得,至低限度專欄和中原是互利的,不應將專欄視為中原地產對作家們的恩賜。

 

作家在專欄內間或批評中原,中原亦應有雅量一笑置之。中原越能包容,人們便越覺中原大量和有風度,越覺中原網頁兼收並蓄,百花齊放及百鳥爭鳴。覺得批評不對,中原筆來筆去論戰一番自亦無妨,但最好不要動輒施壓,甚至將人家驅趕出門,讓天下人笑話。

 

仍應就長安事件還我一個清白

 

張先生因長安地產沒營運分行和公司牌照,得出(至少是暗示)我「靠弄虛作假去吹大自己的實力」的結論。我在《回應張奕威先生(1)》中詳細解釋了箇中情況,最後請教張先生,我可曾對外聲言長安地產擁有營運分行,可曾對外聲言長安地產擁有公司牌照?整件事有哪些地方我弄虛作假?

 

張先生在《鬥吹---再回應王文彥先生》祇是輕描淡寫地答道:「這次我主動出擊戳王先生的長安波,是我慣用的自由搏擊伎倆。若因此觸動王先生的長安情意結,亦非得已。」張先生完全沒正式回答我的問題。我沒有長安情意結,我期望張先生補回這個空白,如果我沒有弄虛作假,似應還我一個清白。

 

張先生提議對中原有利,對怡居不利

 

張先生於62日的《鬥吹---回應王文彥先生》提出中原及怡居一起拿出今年11日至512日在太古城促成的所有成交記錄作比較,以便看看怡居的市場份額是否與中原相若。我於65日的《回應張奕威先生(1)》馬上答應,但同時提出檢驗還要包括中原地產所促成的成交宗數是否佔有50%或以上的市場份額。

 

為甚麼中怡的對數要包括上述檢驗?原因很簡單,我不相信中原在太古城穩佔50%市場份額,張先生則質疑怡居在太古城所促成的成交量市場份額是否與中原大致相若。既然雙方都質疑對方某一數據,合理的檢驗理所當然應該包括兩方面:檢驗中原在太古城是否據有50%市場份額,如果沒有達到50%,距離多遠;檢驗怡居市場份額是否與中原大致相若。

 

張奕威先生於67日的《鬥吹---再回應王文彥先生》,以他已於62日文章默認中原未達太古城50%市場份額為理由,提出對數比賽應該局限於中原及怡居兩者的市場份額。

 

張先生的要求是不大合理、不大公平的:

 

張先生62日文章祇是沒有否認中原穩佔50%市場份額是作大,但完全沒有他聲稱的默認,更遑論承認;

 

縱使張先生已於67日文章承認「中原未達太古城50%市場份額」,但他仍未透露究竟中原的市場份額是多少?距離50%有多遠?48%同樣是未達50%28%也是未達50%,但兩者相差不可以道里計;

 

將對數比賽局限於中原及怡居兩者的市場份額,縱使中原市場份額實際上明顯低於50%,張先生將無需為此向我公開致歉,而由於不用檢驗中原的市場份額,縱使中原吹水程度異常嚴重,它亦不用出乖露醜;反之,如果怡居市場份額明顯低於中原,我就要向他公開致歉,並令怡居掉臉;這樣的比賽,不公平是顯然易見的。

 

按照我65日的提議(張先生不反對),檢驗之後,所促成的成交量明顯低於其聲稱的一方,應公開向對方及社會人士道歉,張先生以輕輕承認「中原未達太古城50%市場份額」,就巧妙地使中原避免打一場必輸、可能十分出乖露醜並需公開道歉的戰爭,而使怡居陷入一場許多人認為必輸及需公開道歉的戰爭。用兵之妙,莫過於此,張先生的聰明才智於此可見。他辦事,我這個中原股東和創辦人愈來愈放心。

 

迎接挑戰

 

盡管張先生的對數提議不大公平,出於對張先生的敬重和衝著中原仝人的面子,我最後仍決定基本上接受張先生的提議,按他的方式進行對數比賽。但我有兩點補充提議:

 

1.          更能反映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在區內實力的是它在期間所收到的實收客戶佣金,既然兩間公司已經比賽期間所促成的成交宗數,怡居及中原何不乾脆一併比賽自己太古城分行員工於期間所收取到的實收客戶佣金總額?

 

2.          為方便計算,計算期不妨由今年1日起至531日。

 

我明天出外公幹,616日返港,上述建議如蒙張先生首肯,我回來後,雙方可稍事碰頭,釐定兩項比賽的一些必要細則(例如界定怎樣才算「明顯不及」;怎樣驗票、計數;怎樣才算廢票、全票或半票;如何做好事前準備功夫,加快決賽當日的統計過程等等)

 

比賽關乎兩間公司在太古城的市場地位和聲譽,對雙方員工構成沉重壓力在所難免,我一定會制止我屬下員工如陳水扁般作票,以確保比賽是公平及公正的,張先生盡可放心。

 

最後,我還建議,連輸兩項比賽的一方宴請對方及己方太古城分行員工;雙方各輸一項比賽,則雙方合資宴請雙方的太古城分行員工。宴局旨在表明,比賽歸比賽,賽後兩間公司上下員工相見亦是朋友,大家一笑泯恩仇(如有)

 

中原在太古城有三間分行,怡居則有二間,這筆生意中原應該化算,張先生意下如何?

 

對美聯不參與對數,深感失望

 

我於65日,張先生於6日公開邀請聲稱擁有超逾6070%太古城市場份額的美聯參與對數,給它一個証明自己沒有吹水的機會。迄今為止,美聯毫無反應,我感到很失望。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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