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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彥

怡居地產常務董事及
中原地產創辦人

記協聲明語無倫次

 (原文發表於2021721)

 

 今日閱報,看到記協發表的一則聲明: 

『記協回應警方拘捕停運傳媒機構前員工的聲明: 

警方國安處今晨以涉嫌「串謀勾結境外或者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拘捕《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近月《蘋果日報》先後已有多名高層及總編輯被捕,但該報早於6月尾已經停運。記協對當局一再針對同一機構的新聞工作者表示憤慨,亦對警方拘捕一間已停運的傳媒機構前員工感震驚及不解。 

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乃一個國際城市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記協要求政府不要屢以「國家安全」之名拘捕新聞從業員,向業界散播白色恐怖,並切實解釋過往一直合法進行、理應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新聞及出版工作到底如何能夠危及國家安全。 

今日正值風雨飄搖之時,記協呼籲各同業繼續謹守崗位,共勉同行。若有傳媒機構失業員工需要協助,歡迎與記協聯絡。 

香港記者協會

2021721日』 

 

如果《蘋果日報》多名高層及總編輯涉嫌「串謀勾結境外或者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那警方國安處唯有被逼「一再針對同一機構(《蘋果日報》)的新聞工作者」採取拘捕行動;「已停運的傳媒機構」及「前員工」的身份不構成它及他們擁有被拘及將來可能被起訴的免死金牌;「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乃一個國際城市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這點沒人會否認,但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亦有底線,它們不可以凌駕於法律;記協要求政府不要屢以「國家安全」之名拘捕新聞從業員,這是否說政府既已以「國家安全」之名拘捕了一名新聞從業員,隨即甚至以後就不能以相同之名拘捕其他同樣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新聞從業員?新聞從業員犯法被拘,就是「向業界散播白色恐怖」嗎?拘捕其他界別的犯法者,是否同樣犯上向其他界別散播白色恐怖?

 

港區國安法己頒行,如果言行違反國安法,「過往一直合法進行、理應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新聞及出版工作」,現在可能不再合法,不應受到《基本法》的保障。至於被拘捕的新聞工作者「到底如何危及國家安全」,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記協請稍安無躁,相信你們不久就可從律政司檢控官的起訴書中詳細看到(如果律政司有足夠証據及決定起訴他們)

 

記協對警方國安處的拘捕行動「感到震驚及不解」,那是因為在港區國安法出台之前,特區政府不敢在偏黃的記者太歲頭上動土,任由他們作惡多端。過往多年偏黃記者以至記協運用筆桿子肆意惡言攻擊北京及特區政府,我這個旁觀者才屢屢「感到震驚及不解」,現在則「絲毫不驚、理解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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