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十月開始,不斷出現抨擊政府房屋政策混淆的聲音,仔細閱讀了抨擊者的言論後,我覺得他們的理據是不大充份的。房屋政策有一個時刻看去好像不清晰,那 就是當特首於去年六月三十一日公佈“八萬五”不再存在後的不久,十月份的施政報告就表示八年內可提供七十三萬個住宅單位,即每年平均供應單位九萬一千個, 遠超特首早前取消的八萬五指標。房屋局局長黃星華隨即作了澄清,澄清大體上是可接受的。
與其說政府的房屋政策不清晰,不如說它搖擺不定。
97年10月,特首於施政報告公佈了他著名的“八萬五”房屋政策;樓價大跌,要求政府出面救市的聲音此起彼落,於98年7月,政府宣佈停止拍賣土地九個 月;2000年6月,公佈暫緩發售一萬個居屋單位,6月底特首宣告“八萬五”已不再存在;2001年2月初,房委會宣佈將年內居屋銷售量由二萬個減至萬五 至萬八個,並把居屋白表及公屋申請者入息上限調低,居屋入息上限由原來的三萬一千元,下調至二萬五千元。
因時制宜地修改政策是應該及需要的,但我們所看到的是,政府往往在面對強大反對壓力(特別是來自大財團的),就修改政策,不敢擇善固執,房地產政策由是難以貫徹始終、左搖右擺。
不能否認,搖擺不定的政策會打擊人們對政策的信心,政策條文無論怎樣嚴謹清晰,都會因政策缺乏持續性、一貫性變得摸糊起來,在這個意義上,我同意政府的房屋政策是混淆不清的。
代表基層利益的政團可能擔心政府的房屋政策最後會改得面目全非,這點我倒覺得大可不必。
要透徹了解房屋政策,不能透過孤立地解讀房屋政策,還應一併了解特首及其政府的治港理念及其他影響房屋政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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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0月特首的首份施政報告所提及的房屋政策,除確保每年提供85,000個新住宅單位外,還承諾在十年內使70%市民擁有自置居所,以及到2005年公屋輪候時間平均不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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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香港的競爭力
要達此目的,香港的營商成本就得降低,特別是樓價、租金及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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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聯繫匯率
只要美元處於強勢,就無可避免引起資產價格減值,地產會首當其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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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經濟轉型
放棄傳統經濟支柱(首先當然是地產),向高科技過渡。
如果我們將上述四點一併解讀,政府的房屋政策就變得更清晰,就是要透過增加土地供應,大量建屋(不論是居屋、公屋,還是私人樓宇),將樓價控制於一個較低水平,一方面穩定民生,另方面減低營商成本,增強競爭力,為經濟轉型創造條件。
這是一項長遠的、戰略性的政策,對香港未來發展舉足輕重,盡管面對強大反對聲音時,政府會作某些妥協,將政策作某些修改,但應該不致改到違背政策背後的精神,這點我還是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