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金管局開始接港元,代表有外資離開,令到在美港股大跌,但茶餐廳內的人不是談論這件事,而是講兩個大一學生與一個青年強姦一名少女,冇人明白點解會發生,他們的前途沒有了,同情他們的人會話這是一時衝動,應該給予他們一個機會。 有客人問,究竟殺人與強姦,那個的罪較大,在行為上,當然是殺人犯,但在情緒上是強姦犯,殺人犯很少會無端端殺人,很多時都是互有恩怨,被殺的是應該被殺,但強姦是情緒失控,強姦犯根本不理會對方感受。入到監獄,殺人犯可能會受到一部份囚犯尊重,強姦犯就唔會,可能要受另一種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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