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食完早餐打算去公立醫院睇醫生,問老闆可唔可以揀自己鍾意的醫生,客人家境不俗,應該未去過公立醫院睇醫生,所以才會問老闆,老闆話當然不可以,但客人唔同意,認為在公立醫院選擇醫生是受到基本法保障,客人咁講,大家都呆一呆,如果可以揀醫生,就會少很多人去睇私家醫生,而且會個別性加重醫生負擔。
不過,冇人話那位客人講錯,因為去申請法援,申請人是可以自己揀醫生,而且是受到基本法保障,醫生與律師都是頂級專業人士,如果申請法援可以揀律師,去公立醫院應該可以睇醫生,基本法不能厚此薄彼,客人話一陣間去到公立醫院一定要試一試,仲會話揀醫生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睇吓醫院方面點樣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