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物業投資者有一個難處,就是當他們賣樓的時候,一定會被記者追問點解要賣樓,又或者在報道中暗示賣樓的投資者有財務問題,所以,不少投資者在賣樓時都希望低調處理,甚至要簽一個保密協議,其實簽嚟都多餘,一個買賣交易隨時都會有十幾人知道,根本不是秘密,又如何能夠保密。
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最近賣走了一個物業,有不俗利潤,但是他擔心有人問佢點解要賣樓,是財困抑或睇唔好樓市,我有一個標準答案,大前提是一定要有不俗利潤,我亦試過很多次以此作為答案,從來沒有被質疑,答案是我賺夠了,賺夠就賣樓,不是睇淡樓市,亦不是財困,如果陶冬在2012年賣樓時話賺夠,今日買樓就唔會被人將軍,客人話明白,不過,講賺夠會不會太寸,這個世界,如果唔寸人,就會被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