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上去到茶餐廳,見父子兩人有爭執,原來老豆應承個仔,入到大學就送一部車比佢,個仔可以入大學,但條件是要完成一些既定校外課程,考試又合格,就可以正式入大學,按以往紀錄,入學率相當高,所以個仔要求老豆現在買部車比佢,老豆話仲未正式入大學,萬一入唔到,就算可以收回,折舊條數都很大,所以堅持唔買車比個仔,今次真係老豆有理,仔亦有理,他們一齊問我如何處理,我話唔識,不過可以參考金管局做法,全茶餐廳的客人都靜了下來,兩父子的事竟然金管局可以解決。
既然問到我,我首先要講對強積金睇法,在疫情下,不少人在財政上出現了問題,正所謂人窮思舊債,有不少人打強積金主意,我亦同意政府容許有需要的人可以提取部分強積金,但就不能夠以BNO移居英國來提取強積金,金管局解釋是BNO不被香港政府承認,當然不可以作為合法文件提取強積金,情況好似個仔讀校外課程,不能算正式入學,老豆唔送車亦合情合理,但問題是校外課程的確是由那間大學開辦,同正式入大學沒有分別,個仔話只是佢老豆唔承認,似乎又有道理,其實,應該將個波交比英國佬,只要英國政府立刻承認那些用BNO申請移居的人是正式移民,不用等五年咁耐,有了這個資格,應該可以攞到已供強積金全額,這對申請人是好事,否則英國政府五年後話唔批准,都唔知點算。
我同個仔講,叫大學出一封信,表示如果完成所需要讀的校外課程,一定會被取錄,有了這封信,老豆應該會買車送比佢,個仔話有難度,英國政府亦唔會擔保以BNO移居英國的人,住足五年可以成為正式移民,大學又點會發這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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