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近日律政司經常為某些判刑上訴,當然是判得太輕,律政司這樣做算不算干預司法獨立,或者是干預某一個法官獨立判斷,老闆話,理論上律政司愈少上訴,對司法制度愈好,但近日有不少個案,判詞可以由讚美到兩三年刑期,有咁大差距,律政司介入亦無可厚非,而事實上律政司介入反而令原審法官壓力減低,情況就好似足球比賽VAR系統,在未有VAR系統前,球證的壓力很大,以越位入波為例,無論點判都會被其中一對領隊,球員,甚至球迷指責,有了VAR系統,大家都不用爭拗,這反而減少了球證的壓力,所以,大家千祈唔好話律政司介入影響司法獨立,律政司只是一個VAR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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