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老闆話有些少麻煩,在年初時他應朋友要求,向一個機構捐了一些錢,他並不知道那個機構是幹什麼,朋友話是慈善機構,但最近有人問佢點解要捐錢畀那個機構,有沒有參與那個機構的運作,老闆嚇到賴尿,立刻搵他的朋友,但答案是他的朋友也不知道,所以問我如何應付。
我認為現在只能以不變應萬變,老實說是應朋友所求捐錢畀那個機構,這樣做還可以甩身,但老闆話有問題,他的朋友千叮萬囑話唔好提及他,我話千祈唔好,一定要將事實講出嚟,只是捐了一萬元,又沒有交往,沒有什麼大不了,如果唔講,恐怕惹人懷疑,隨時變成可以被人揸住的痛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