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那個襲警的年輕人要即時入獄,完全是原審法官責任,今次原審法官想幫那個年輕人變成害了他,其實,真的不明白原審法官想法,被告認罪,律師求情,唔判坐監是沒有問題,但點解只是判感化,如果判社會服務令,我相信律政司不會上訴,那位年輕人就不用坐監,他的家人就可以獲得照顧,原審法官除了害了那位年輕人及他的家人之外,還令人懷疑她的專業水準是否能資格做法官,或者今次真的是好心做壞事。
上一則:
下一則:
Javascript must be enabled to use this form.
敬請留言者自律。本網站保留刪除/堵截任何留言的權利。
好心做壞事,就假嘅。
壞心做壞事,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