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大件事,他在大約一年前買了一個民生舖,物業代理話業主售後租回,是鐡約,不過只得一年,誰不知買入之後不久,前業主已經話疫情影響生意要求減租,客人當然唔肯,因為前業主是以高價賣走物業,現在要求減租是於理不合,到最近,前業主話唔續租,新租金可能得返一半,今次真的是損失慘重。
我經常提醒買樓的人,售後租回的真正意思是售後不租回,而原業主為了可以賣得好價,租金可能比市值高兩三成,就算沒有疫情,租約完了之後,新租約最多得返市值七八折,現在有埋疫情,損失當然慘重,唯有講經一事長一智,售後租回即是售後不租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