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去到茶餐廳,有客人話馬道立發火,叫香港人唔好挑戰香港司法制度,客人問老闆香港司法制度是否公平公正,怎樣才算是公平公正,老闆話一視同仁就是公平公正,幾唔合理的判決也可以,只要任何人犯同樣的法律,所受到懲罰也是一樣,甚至沒有懲罰也可以,但不能一個冇罪,或者判刑甚輕,另一個就判刑甚重,更加不能以法官的內心想法來作出判決,而法官這樣做就是人治而非法治。
以一場足球比賽為例,就算現在有VAR,球證仍然有無上權威,如果球證執法不公,同樣犯規有不同判決,兩三次之後,兩隊球員就會大打出手,歸根究底,並不是兩隊球員暴戾,而是球證犯錯,所以,法官判案要公平公正,才可以制止暴力事件,如果判案不公,唔知幾時,但始終會有一日,不同政見的人會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