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很多黃絲,民主派,泛民及一些反中份子,完全曲解,誤導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知。説什麼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不知所謂。
國安法在一國兩制制度下,重點在於一國,並不是兩制,即法理上及技術上是在兩制之上,以前因沒有叛國份子及外國勢力存在,所以中央並沒有主動立這一法。簡單啲講沒有分裂國家的企圖是不用怕的!
國安法主要針對分裂國家及搞香港獨立的份子,不是泛民誤導成沒有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等,如果行為沒有包含分裂國家基本上不會犯法,就算叫一兩句傻人革命口号,相信不會入罪,但如果你參與有關暴動或組織,或煽動,或出動資金同外國勢力策劃企圖搗亂社會安寧,搞破壞如攻擊商店,作為威逼政府的手段及以這手段達到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為目的才會入罪。